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后,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干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本文小編為你介紹關于滁州戶口遷移的最新相關政策和辦理手續,希望對你有幫助。
根據《安徽省戶政管理工作規范》,直系親屬間的戶口遷移規定如下:第二十九條 〔直系親屬遷移〕公民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包括:
(一)夫妻間投靠;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三)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 符合以上條件的,申請人提交相關準遷證明材料后,公安派出所直接辦理。
辦理指南:夫妻投靠(投靠到鄉村集體土地) 1.《結婚證》;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3.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宅基證》或《土地使用證》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5、鄉(鎮、辦事處)、村(居)委會、村民組同意接收入戶的證明。備注:申請人在派出所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夫妻投靠(投靠到國有土地) 1.《結婚證》;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備注:申請人在派出所辦理時需填寫相關申請。
1、因入學,畢業分配遷往市外的:
(1)入學通知書
(2)錄取通知書
(3)畢業分配報到證
(4)《戶口簿
(5)身份證
2、因投靠、工作調動、招工、招干、退職、退休等需將戶口遷往市外的:
(1)遷入地公安機關發給的《戶口準遷證
(2)《戶口簿
(3)身份證
天津落戶條件新規定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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