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后,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干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本文小編為你介紹關于濟南戶口遷移的最新相關政策和辦理手續,希望對你有幫助。
濟南市《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配套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的實施細則相繼出臺,以提升省會城市人口規模效益,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戶城鎮為重點,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正式落地實施。與以往政策相比,此次戶籍制度改革新政更加靈活、更加人性化,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改革理念。
實施分區域落戶
圍繞服務省會城市科學發展,將城市空間功能定位、產業布局及資源環境作為政策設計基礎依據,充分考慮濟南市人口現狀、人口聚集能力和城市綜合承載力,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引導人口合理分布,分區域實施三種落戶政策:優化落戶政策,實施范圍為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大橋和桑梓店辦事處除外)及歷城區(王舍人、鮑山、郭店、唐冶、港溝、彩石、孫村、臨港、遙墻、董家、巨野河街道及唐王鎮除外)。上述區域是濟南市主、副城市中心主要所在區域,人口密度高、存量人口多、聚集力強,實行適度放開的落戶政策,進行疏解優化,重點在人才、居住就業、政策、引進項目、親屬投靠五個方面調整完善了落戶政策。鼓勵落戶政策,實施范圍為:天橋區的大橋、桑梓店街道及歷城區王舍人、鮑山、郭店、唐冶、港溝、彩石、孫村、臨港、遙墻、董家、巨野河街道及唐王鎮。上述區域處于快速發展的上升期,發展潛力大,人口密度較低,可吸引人口轉移集聚,分擔城市功能,因此,實行了低于優化區域的落戶政策。放開落戶政策,實施區域為長清區、章丘區及三縣。針對長清區、章丘區人口增長緩慢、三縣人口聚集力不強現狀,圍繞打造都市衛星城,吸引補充外來人口落戶,推動本地農業轉移人口就地轉化,實行了更加寬松的落戶政策。同時,上述三個區域落戶政策不是相互獨立的,優化落戶區政策同等適用于鼓勵落戶區域及長清區、章丘區,而三縣則以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條件全面放開(具體實施細則由各縣政府制定)。
立足“存量優先、帶動增量”
此次戶籍制度改革戶口遷移政策調整,主要體現了居住生活、穩定就業、社會保障,優先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的非本市戶籍人口落戶,并形成示范效應,帶動新增非本市戶籍人口有序在城市落戶,著力提升省會城市人口規模,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為此,在政策總體把握上,一是全面落實了國家規定的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規定;二是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持有城鎮二、三產業營業執照及納稅憑證等確定為合法穩定就業,引導和鼓勵就業創業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注冊登記,更好的保障自身權益。三是針對大城市落戶條件中參加社會保險年限要求不得超過5年的國家規定,我市分類界定為最高2年或1年,在縮短落戶參保年限的同時,引導和鼓勵外來務工人員積極參保,依法享有保障。
全面降低落戶標準
本次戶籍制度改革戶口遷移政策,立足促進城市社會結構均衡發展,拓寬了各類人才、普通藍領、以及外來務工人員落戶通道,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同時,積極解決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的落戶問題,讓戶改新政惠及更多的居民群眾。該政策調整主要體現在十個方面。
第一,完善人才落戶政策。通過拓展人才落戶范圍,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這次戶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原則之一,因此變化最大、規定最詳細的是人才落戶。無論是濟南市《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促進人才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中的有關高端人才,還是技術工人及在濟就業創業人員,只要符合遷入條件,均可辦理落戶。其中,高端人才、碩士以上學位、副高級以上職稱、高級技師、及受到市級以上表彰等,除對高端人才進行了細分外,本款基本與原政策一致。調整完善主要體現在如下兩款:
“對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或本科學歷(含教育部認定的留學歸國取得同等學歷人員)且年齡45周歲以下,及具有中級職稱或工人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且年齡50周歲以下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持有營業執照及納稅憑證的創業人員,不再提供勞動合同),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即可落戶濟南市區”。本款取消了原政策中具有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中級職稱或工人技師在本市工作滿三年的規定,將解決一批以往因工作年限不足而擋在落戶門檻之外人員的落戶問題。
“對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專、中專學歷(含教育部認定的留學歸國取得同等學歷人員)且年齡40周歲以下,及具有初級職稱或高級職業資格且年齡45周歲以下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持有營業執照及納稅憑證的創業人員,不再提供勞動合同),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1-2年,并持有居住證,即可落戶濟南市區”。原政策中對非派遣來的大專、中專學歷人員及具有初級職稱或高級職業資格人員,無法辦理遷濟落戶;新政策大大放寬了落戶條件,大量在濟就業創業人員戶口問題將得到解決。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按規定依次向具有產權或使用權房屋、或單位集體戶、或工作地人才集體戶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公安分局審核后辦理落戶。
第二,實行居住就業落戶。居住就業落戶主要涉及的是在濟長期居住生活的外來務工人員,其中很多由于購房面積、購買年限不足或不符合投資納稅條件而不能落戶。新政策規定:
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1年,擁有合法住宅用途房產(含居住性質公寓)并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可申請落戶濟南市區。該條取消了原購房面積90平方且取得房產證、購買二手房需取得房產證滿兩年,以及當年納稅3萬或3年累計納稅5萬等落戶條件限制,一大批長期在濟擁有不論是購買、繼承、贈予等合法產權住房,實際居住、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將由準市民轉為新市民。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向產權住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公安分局審核后辦理落戶。
第三,全面放開大中專畢業生落戶限制。剛出校門的大中專畢業生是注入城市的新鮮血液,是一個城市充滿活力、蓬勃發展的人力保障,留住大中專畢業生就留住了城市發展的未來。新政策規定:
經畢業生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接收手續、落實就業單位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外地生源畢業生,可申請落戶濟南市區。新政策取消了對中專學歷畢業生派遣到濟南工作年限的要求,撤去了派遣畢業生落戶濟南的最后一道門檻。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按規定依次在現在濟家庭戶、或具有產權或使用權房屋、或單位集體戶、或就業地人才集體戶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第四,放開駐濟大中專院校新生落戶限制。原政策規定外省生源的入學新生可自愿將戶口遷入濟南,本省生源的入學新生不可遷移戶口。新政策規定:
駐濟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技工院校招收的新生,不論本省還是外省生源均可以將戶口遷入就讀學校學生集體戶。新政策方便了入學新生在濟的學習生活,并為將來畢業時留在濟南干事創業做好了鋪墊。
符合上述條件的,由所在院校統一向駐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
第五,有序放開租賃住房落戶限制。這是濟南市落戶政策的重大突破,除優化落戶區域外,凡符合遷入條件,在其他城區、鎮區(含街道)居住就業及創業人員,可在經過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租賃住房處落戶,主要體現在如下兩款:
一是在老市區的鼓勵落戶區域具備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且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2年的,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區域落戶;二是在長清區、章丘區街道和其他建制鎮的城區鎮區范圍內,同時具備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且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居民,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居住地申請落戶。新政策在吸引補充外來人口落戶,推動本地農業轉移人口就地轉化的同時,鼓勵長期在濟南居住就業生活的外來務工人員在該區域落戶。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向租賃住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公安分局審核后辦理落戶。
第六,放寬夫妻投靠落戶限制。為充分體現遷移政策的親情化,取消了原政策中被投靠方需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的規定。新政策規定:
外地居民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登記結婚,可隨時辦理夫妻投靠落戶,不受婚齡、年齡限制。其中,已辦理過在濟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請夫妻投靠,婚姻存續期須滿1年。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向在濟一方家庭戶戶口所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審核后辦理落戶。
第七,設立人才集體戶。符合相關人才落戶條件的各類人才及就業創業人員,特別是剛剛畢業不久處在創業期的畢業生,沒有自有住房,單位也沒有集體戶,存在落戶現實困難。新政策對此進行了積極回應,明確規定,在市人才服務局、縣、區人才服務中心設立人才集體戶。對符合條件但不具備落戶地址的本人,可以落戶到人才集體戶。此舉最大限度地取消了落戶障礙,為廣大人才提供落戶便利。
第八,實施引進項目落戶政策。為服務經濟發展,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對標“四個中心”目標任務,實行了引進項目落戶。新政策規定:
對在市區落戶的國內外大公司地區總部或銷售中心、研發中心、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具有良好發展前景高新技術企業、先進制造企業、現代服務企業,經市政府同意,其員工可整建制辦理遷濟落戶。該政策積極為來濟企業員工提供落戶便利,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服務環境。
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對接協調,相關公安分局按市政府批準意見辦理落戶。
第九,取消政策落戶限制。取消了現行政策中“經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照國家規定批準調入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職工落戶,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或具有中專學歷(含技工學校畢業)在濟工作滿5年”;及“易地安置退役士官需聘用滿三年”等學歷、職稱、年限等限制,凡符合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的“應落盡落”。新政策規定:
經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批準調入(含錄用、聘用)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干部、職工,本人、隨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及由安置部門按照國家、省市政策接收的退出現役義務兵、士官,均可辦理在濟落戶。
符合上述條件的,需區分不同情況,屬工作調動的,依次向具有合法產權或使用權房屋、或單位集體戶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請,審核后辦理落戶;屬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士官,向入伍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易地安置地公安分局申請,經審核后辦理落戶。
第十,實施縣域突破。在縣域城鎮范圍內,基本實行全面放開的落戶政策,以增強人口吸引力,提高三縣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新政策規定:
在平陰、濟陽、商河三縣政府駐地和其他建制鎮范圍,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合法穩定就業的人員,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居住地或就業地申請落戶,由各縣政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h域放開落戶政策促進人口的流入和農業轉移人口就地就近轉化,為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力人力支撐。
在上述十項政策調整的基礎上,服務省會城市群經濟圈發展,進一步深化了濟萊協作區戶口遷移同城化政策。新政策規定:
萊蕪市久居或取得萊蕪市戶籍滿2年的常住戶口居民,遷入本市長清區、章丘區后,與該區域原常住戶口居民享有同等的遷入市區落戶政策,不受新遷入年限限制。萊蕪市常住戶口居民遷入本市三縣城鎮享有與三縣常住戶口居民同等落戶條件。
部分政策關鍵內容解釋
對新政策中比較關鍵的詞語及不易理解的內容,在此進行詳細說明。
(一)如何提供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證明?
1、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指省、市人社部門出具的繳納證明或本人持有的繳納憑證;
2、繳納年限按累計計算,從申請之日的上一月起開始計算,累計滿12個月或24個月為繳納養老保險滿1年或2年;
3、通過人力資源公司代繳的需提供本單位與人力資源公司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
4、對在本市工作但在外市繳納養老保險的,因非個人原因不能辦理養老保險轉移的,應由所在單位出具能夠認定其原因相關情況說明,代替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證明。
(二)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含哪些?
除在相關落戶條款中已做單獨說明的以外,其他主要包含以下證明:
1、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證;
2、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及發票或安置協議;
3、判決書或公證書等合法有效產權證明;
4、公有住房產權單位、房屋管理等部門出具的分配住房、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等合法有效使用權證明;
5、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等。
6、租賃房屋,需提供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落戶協議證明等,本條特指在遷入鼓勵落戶區域和放開落戶區域,在租賃房屋落戶需提供的證明。
(三)與原購房落戶政策的銜接問題。
新政策取消了購房落戶政策,對購房面積、時間不再進行限制。但之前部分群眾已按原購房落戶條件購買了房屋,目前因沒有取得房產證,或購買的二手房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時間不滿兩年,暫不符合原購房落戶條件無法辦理落戶。為使改革前后政策銜接,以網簽時間為準,對新政策公布前已按原購房落戶政策購買商品住房的,兩年內仍可按原政策執行;如符合目前居住就業落戶條件,也可按新政策辦理。
(四)關于外地企業派遣的駐濟辦事機構人員,以及依法注冊登記的自主創業人員落戶問題。
對外地企業派遣的駐濟辦事機構人員,以及依法持有二、三產業營業執照及納稅憑證人員,參照人才引進政策執行。
對外地企業派遣的駐濟辦事機構人員,辦理人才引進時,需同時出具在濟注冊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對依法注冊登記的自主創業人員,辦理人才引進落戶時,需同時出具在當地從事第二、三產業持有營業執照及依法納稅證明等,不再提供勞動合同。
(五)持有居住證問題。
新政策中持有居住證是指本市簽發的居住證,對持有居住證已過期未及時換證的,可憑派出所出具的系統查詢記錄代替居住證辦理。
天津落戶條件新規定解讀
時間:2024-03-03 06:0:46達州戶口遷移需要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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