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后,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干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本文小編為你介紹關于防城港戶口遷移的最新相關政策和辦理手續,希望對你有幫助。
戶口遷移審批操作規范
一、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名稱、性質
(一)名稱:戶口遷移審批。
(二)性質:行政許可
二、設定依據
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征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三、實施權限和實施主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有關規定,戶口遷出、市(縣)內遷移由各地派出所負責實施戶口遷移審批;市、縣外遷移由縣(市)或城市公安分局負責實施戶口遷移審批;特殊情況由市公安局負責實施戶口遷移審批。
四、行政審批的條件
公民符合如下條件可辦理戶口遷移: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及收養已登記常住戶口未成年人;
2、干部、職工調動、錄用;
3、復員、轉業、家屬隨軍;
4、投資興業、人才引進;
5、購房、分房、自建房、受贈或繼續房產;
6、留學回國、入境定居;
7、大中專學生入學,畢業(肄業、轉學、退學)
8、刑滿釋放(假釋、保外就醫)、解除勞教;
9、其他符合規定的戶口遷移。
五、實施對象和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遷出和遷入本戶口管轄區的實施戶口遷移審批。
六、申請材料
(一)申請戶口遷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收養、干部或職工調動(錄用)、家屬隨軍、投資興業、購房、人才引進等人員戶口遷出需提供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準予遷入證明》。
2、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畢業、肄業、轉學學生戶口遷出需分別提供①錄取的學生憑錄取通知書;②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中等專業畢業生介紹信或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入學后戶口留在原籍的,憑上述材料區內遷移不使用戶口準遷證;遷往區外或者區外遷入按當地戶口登記機關要求辦理);③肄業的學生憑肄業證明材料;④轉學的學生憑轉學證明材料,以及上述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申請戶口遷入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需提供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干部、工人調動需提供當地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的調動證明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以及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其中家屬子女隨遷的,還應提供與當事人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隨軍家屬落戶需提供師旅機關政治部門批準軍屬隨軍的證明材料和隨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
4、購房落戶需提供房產證(按揭房提供購房合同和銀行按揭協議)以及當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家屬隨遷的還應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
5、投資興業落戶需提供企業法人執照或工商執照、納稅證明和當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其中有家屬或員工的,還應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員工聘用合同以及養老保險關系證明等材料。
6、人才引進落戶需提供用人單位聘用合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7、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新生落戶需提供教育部門的招生信息表或錄取花名冊及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
8、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畢業、肄業、轉學學生戶口遷入需分別提供:①畢業、肄業學生回原籍落戶的,憑畢業證或肄業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②畢業生直接到就業地落戶的,憑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和就業報到證、中等專業畢業生介紹信或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等憑證材料;③轉學學生到新轉入學校落戶的,憑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教育部門的轉(升)學證明。
9、復退轉軍人落戶需提供縣級以上軍轉、安置部門出具的安置證明、《軍人公民號碼登記表》、軍人身份證、單位接收證明。其中,家屬隨遷的,還需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10、留學回國人員落戶需提供:①在原戶口注銷地或原籍戶口所在地落戶的,需提供最后一次回國時使用的中國護照;②在本市、縣內其他轄區落戶的,需提供最后一次回國時使用的中國護照及原戶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③在就業地落戶的,需提供最后一次回國時使用的中國護照,就業證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已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11、國(境)外人員申請在國內定居落戶的,華僑憑《華僑回國定居證》、臺灣居民憑《臺胞定居證》、港澳居民憑《定居證》及《批準定居通知書》、外國人憑公安部對其本人申請定居中國的批復以及現合法有效的居住證明等材料。
12、安置無家可歸的人落戶,需提供民政部門的安置證明;
13、刑滿釋放(假釋、保外就醫)、解除勞教落戶需提供釋放、假釋、保外就醫、解教證明;
七、辦結時限
1、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2、承諾辦結時限:當場辦結(申請遷出,手續齊全的)
20個工作日(申請遷入)
八、行政審批數量
無數量限制。
九、收費項目、標準及依據
1、戶口遷移證:5元/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2、戶口準遷證:免費
十、咨詢投訴電話
咨詢投訴電話由各市、縣公安機關自行公
附件:1、行政審批流程圖(各市、縣公安機關自行編制)
2、申請書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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