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后,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干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2021年2月,長三角地區公安機關共同推出了跨省份戶口網上遷移便民措施。那么清遠戶口遷移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續?高考升學網小編整理了戶口遷移的相關內容。
直系親屬投靠入戶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申請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身份證件(例如居民身份證;也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例如 “粵居碼”等電子證照),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可免提交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的關系證明;
4.提交戶主同意申請人入戶的《戶主同意入戶聲明》和戶主的身份證件(例如居民身份證;也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例如“粵居碼”等電子證照);
5.申請人須在被投靠人的戶籍地內〔同一縣(市、區)〕無屬個人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并提交在入戶地的個人不動產登記信息證明,若申請人屬已婚的,同時提交在入戶地其配偶的不動產登記信息證明,屬夫妻投靠的除外。
兄弟姐妹投靠入戶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申請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身份證件(例如居民身份證;也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例如 “粵居碼”等電子證照),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可免提交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的關系證明;
4.提交戶主同意申請人入戶的《戶主同意入戶聲明》和戶主的身份證件(例如居民身份證;也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例如“粵居碼”等電子證照);
5.申請人須在被投靠人的戶籍地內〔同一縣(市、區)〕無個人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并提交在入戶地的個人不動產登記信息證明,若申請人屬已婚的,同時提交在入戶地其配偶的不動產登記信息證明。
在我市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合法穩定就業的,由鄉村遷往城鎮或城鎮之間遷移的,經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可以將戶口遷移至該地址,如房屋產權所有人不同意,可以將戶口遷移至相應的集體戶口。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及身份證件(例如居民身份證;也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例如 “粵居碼”等電子證照);
2.申請人合法穩定住所或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半年以上);
3.房屋產權所有人的《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入戶聲明》(附件 3)及身份證件(例如居民身份證;也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例如“粵居碼”等電子證照),同時須該房屋地址原居民家庭戶口遷出后,再辦理申請人的落戶遷移。申請人在辦結落戶遷移后,如有直系親屬或兄弟姐妹投靠入戶該地址,需經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
天津落戶條件新規定解讀
時間:2024-03-03 06:0:46達州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5 10:0:34廣安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4 19:0:13宜賓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6 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