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武漢理工大學招生簡章尚未公布,參考2017年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專業學科特色和人才培養特點,2017年我校繼續面向全國自主招生,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機構為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為450人。
三、招生專業及類別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分為A類計劃、B類計劃兩個類別,類別間不可兼報,一經選定在自主招生各環節中不得更改。各類別對應專業及招生計劃如下:生各環節中不得更改。各類別對應專業及招生計劃如下:
類別 | 專業(類) | 科類 | 招生計劃 |
A類計劃 | 材料類 | 理科 | 30 |
B類計劃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理科 | 20 |
工商管理類 | 理科 | 35 | |
機械類(機電) | 理科 | 40 |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理科 | 20 | |
土木類 | 理科 | 35 | |
機械類(車輛) | 理科 | 30 | |
采礦工程 | 理科 | 10 | |
電子信息類(工學) | 理科 | 50 | |
計算機類 | 理科 | 40 | |
自動化 | 理科 | 30 | |
海事管理 | 理科 | 5 | |
物流管理與工程類 | 理科 | 30 | |
數學類 | 理科 | 20 | |
制藥工程 | 理科 | 10 | |
經濟學 | 理科 | 5 | |
經濟學 | 文科 | 6 | |
工商管理類 | 文科 | 12 | |
新聞傳播學類 | 文科 | 6 | |
法學 | 文科 | 10 | |
社會工作 | 文科 | 6 |
注:各專業實際錄取人數可根據報考我校的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應和我校公布的2017年同類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相同,具體選考科目要求見附件一。
四、報名條件
我校著力完善綜合評價體系,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符合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崇高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優秀,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結合個人實際情況,可自愿選報相應類別:
1.報考A類計劃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高中階段參加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比賽(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獎勵。
(2)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勵。
(3)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發明專利證書(不含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或在材料學科領域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專業論文。
(4)對材料學科有濃厚興趣,符合我校人才培養特點,具有相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須提交詳實支撐材料)。
2.報考B類計劃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2)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省級及以上獎勵。
(3)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發明專利證書(不含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或在本類別的學科領域學術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調查報告。
(4)高中階段公開發表文學作品或獲得全國性作文競賽國家級獎勵。
(5)對本類別相關專業有濃厚興趣,符合我校人才培養特點,具有相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須提交詳實支撐材料)。
湖北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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