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招生程序,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武昌工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武昌工學院,教育部代碼:13241,成立于2002年,是經國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學校位于湖北省武漢市,占地面積745畝,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設施先進,生活條件完備。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四條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校紀檢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批次
第六條學校綜合考慮各省份生源數量和質量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2020年計劃面向全國招收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藝術學、教育學六大學科門類、53個本?茖I(方向)的學生,具體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條學校嚴格按要求預留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省份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調減回來的招生計劃,以及調減回來的其他招生類別的招生計劃,按照預留計劃處理。
第八條學校在湖北省按本科第二批招生,其他省份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招生批次為準。
第四章 錄取原則和要求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德智體美勞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條學校根據生源省份的規定和報考我校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專業平行志愿錄取的,調檔比例為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一條學校執行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檔規則,根據考生專業平行志愿,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專業級差。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
專業錄取過程中,若出現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政策擇優錄取。若無相關規定,文科類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類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綜合改革類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
第十二條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書法學專業執行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檔規則,若無相關規定,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藝術文考生依次比較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并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藝術理考生依次比較文化課總分、數學、語文、外語分數并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學校組織過攝影類專業考試的省份,考生須使用武昌工學院攝影專業?汲煽,按專業?汲煽儚母叩降蛽駜炰浫 H魧I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分數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粚W校未組織專業考試的省份,均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體育教育專業文理兼收,執行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檔規則,若無相關規定,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體育文考生依次比較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并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體育理考生依次比較文化課總分、數學、語文、外語分數并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學校原則上執行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各種優惠政策的相關細則。
第十六條體檢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五章 獎勵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學校依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7]90號)和《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財教發[2007]89號)等文件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貧困助學金,幫助有需要的優秀學生完成學業。
第十九條學校設立“武昌工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年向全校30%以上的學生頒發各項獎學金。此外,還設有“武昌工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武昌工學院廣文教育獎勵基金”等多種獎勵基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六章 新生入學和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錄取的新生應持武昌工學院入學通知書和其他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錄取專業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附有關證明,經同意方可延期入學。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給予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須繳納經湖北省物價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本科普通類專業學費19000-23600元/年,體育類專業學費200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25800-26800元/年。?茖I學費12000-15500元/年。
第七章 畢業文憑
第二十三條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由國家承認的武昌工學院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經武昌工學院學位委員會審核,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由武昌工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文件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五條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wuit.edu.cn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白沙洲大道110號
郵 編:430065
聯系電話:027-88151188 88151945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武昌工學院普通本、?普猩ぷ,由武昌工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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