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嚴格規范全日制普通本?普猩ぷ,維護學校和考生的正當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北工業大學工程技術學院(國家院校代碼13238;湖北招生代碼4627)。
第三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南李路28-1號(郵編430068)。
第四條 學校招生辦電話:027-59751234 59751828
第五條 辦學性質和辦學層次:由湖北工業大學主辦、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置的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獨立學院)。
第六條 學歷證書種類:符合我校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湖北工業大學工程技術學院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學生,授予湖北工業大學工程技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領導和決策機構,負責貫徹上級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對招生重大問題做出決策,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作為招生工作的咨詢和監督機構,為學校招生宣傳和計劃編制等工作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
第八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其主要職責是:起草招生方案;分解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實施招生錄取工作;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等。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德智體美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條 學校錄取新生,嚴格執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 除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外,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教學外語。
第十二條 錄取新生的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 藝術類統考專業的錄取規則:美術類專業考生在取得當地省級專業統(聯)考合格證后,高考文化成績在該省劃定資格線以上者均可填報我校,原則上湖北省按(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2從高到低順序錄;外省生源按照各省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藝術類?紝I的錄取規則:數字媒體藝術(山東。⿲I?汲煽冞_到我校藝術類?紝I相應的合格線,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應省份劃定的最低錄取資格線,嚴格按照專業?汲煽儚母叻值降头謸駜炰浫。辉趯I?汲煽兺智闆r下,依次比較高考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第十四條 學校錄取新生無男女比例和應屆、往屆生限制。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各省公布的投檔模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實施專業錄取。在專業錄取人數已滿,進檔考生填報的所有志愿都無法錄取的情況下,愿意調劑的考生在綜合考慮其專業志愿、科目成績、特長及體檢等因素后,擇優調配至錄取未滿專業。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我校學費及住宿費等按湖北省物價部門審核通過的標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由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
第六章 招生錄取工作承諾
第十八條 不發布未經主管部門備案的招生簡章或者進行虛假招生宣傳;
第十九條 不擅自突破計劃規;驘o計劃進行招生或違反計劃管理要求調整計劃;
第二十條 不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或超出國家規定的范圍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提出要求;
第二十一條 不違反招生程序降低標準錄取考生、拒絕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不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考生錄取專業;
第二十三條 不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或采取違規手段惡性搶奪生源;
第二十四條 不向中學、考生及家長收取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或與招生掛鉤的任何費用。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熱忱歡迎廣大考生和家長前來咨詢。
湖北工業大學工程技術學院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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