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湖北師范學院2015級新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為尊重學生個性發展,堅持以學生為本,切實做好2015級學生轉專業工作,根據《湖北師范學院普通全日制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文件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1、2015級本科生,其它年級的學生一律不予轉專業。
2、身體條件不符合申請轉入專業的體檢標準;在休學或保留學籍期間;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受過紀律處分;從外校轉入者等不能申請轉專業。
3、不能轉入比錄取時批次高的專業;藝術類、體育類與非藝術類、非體育類的專業不能互轉;招生時明確規定不允許轉專業的按規定執行;專升本學生不能申請轉專業;?茖W生不能轉入本科。
4、藝術類、體育類學生只能在所屬學院內部互轉。
二、申請條件(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申請轉專業)
1、學生確有專長(獲得省級以上與特長相關的獎勵或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著作或作品),轉專業有利其特長發展或個人發展;
2、學生入校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隱瞞病史入校者,經校衛生科或者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3、確有特殊原因,在原專業無法完成學業,轉入其他專業能完成學業;
4、在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在本專業所學的各門課程成績都在及格以上(不含補考及格),且課程平均分在70分以上。
除了符合以上條件之一者,轉專業學生還需滿足轉入學院轉專業工作方案中的相關要求。
三、時間安排
1、各學院成立由分管教學工作、學生工作領導以及專業教師代表和教學秘書等組成的學生轉專業工作小組,并于12月18日之前將《湖北師范學院轉入專業考試科目匯總表》(附件1)、《湖北師范學院轉專業計劃人數匯總表》(附件2)和轉入學院轉專業工作方案(附件3)紙質版送往教務處學位管理辦公室。
2、公布轉專業工作方案:12月22日,在教務處網站上公布各轉入學院工作方案(包括各轉入專業考試科目、參考書等)。
3、轉專業學生申請:12月23日??12月28日,由學生向轉出學院提交《湖北師范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附件4),轉出學院審核后由學生本人交至轉入學院教學辦公室。
4、轉入學院統計轉專業學生信息及命題:12月21日??12月28日各轉入學院統計轉專業學生信息后送往教務處,并組織相關老師按照《湖北師范學院試卷命題要求》進行出卷。
5、公布考試學生名單、考試時間和地點:12月30日在教務處網站上公布參加轉專業考試的學生名單、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等相關信息(具體面試考試時間、地點由各轉入學院負責)。各學院務必通知到報名轉專業學生參加考試,不得無故缺考。
6、組織考試:1月5日??1月6日,學生攜帶身份證、考試證和學生證參加轉專業考試。
7、轉入學院審核:下學期開學前一周,轉入學院對學生的期末考試成績進行審核,并將審核通過后的《湖北師范學院轉出學生信息匯總表》(附件5)紙質檔(簽字蓋章)送往教務處學位管理辦公室。
四、工作流程
1、下學期開學第一周,教務處結合學生考試成績和轉入學院意見確定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同時將名單上報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2、在教務處網站上對審核通過的轉專業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對公示有異議,學校將組織復查。
3、公示結束后,確定轉專業的學生在一周內集中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放棄轉專業資格。
五、其他事宜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轉專業工作,優化考核內容和方案,規范程序,細化管理,嚴格審核。
2、在工作過程中要做好公開、公平、公正,嚴禁違規違紀、暗箱操作。
3、各學院要對轉出學生做好引導咨詢工作,要組織多種形式的專業思想教育工作,讓學生充分認識和了解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和發展前景,杜絕盲目轉專業現象。
4、學生提交申請前須認真查詢擬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了解相關的學習課程。學生填寫申請表前必須與家長進行溝通。申請轉入的專業只能填報一個,被批準轉專業者,不得申請轉回。
5、凡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本學期必須參加原專業的學習和考試,否則取消其轉專業的資格。下學期開學前一周,轉入學院將審核其期末成績,對于未達到轉專業規定要求的學生,將不予轉專業。
6、轉入學院負責落實對轉入學生課程修讀等相關工作的指導,幫助學生按轉入專業修讀計劃選課、補修和免修。
附件:1、《湖北師范學院轉入專業考試科目匯總表》
2、《湖北師范學院轉專業計劃人數匯總表》
3、《轉入學院轉專業工作方案》
4、《湖北師范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
5、《湖北師范學院經轉出學院審核后轉出學生信息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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