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化我校教育教學改革,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個性發展,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人才,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武漢科技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轉專業必須以學校教學資源允許為前提,以學生自愿為原則,由教務處統一規劃、擇優辦理。學生轉專業于入學第一學期結束后辦理,人數一般控制在同屆普通本科學生人數的10%以內。
二、申請轉專業的對象
我校在讀的普通本科非定向學生。
三、申請轉專業的條件
1、修完大學一年級第一學期課程的普通本科生,確實具有某種特長或對某專業具有濃厚興趣,且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申請轉專業: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校紀校規,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
(2)學習成績優異,沒有不及格課程,平均學分績點達到2.0或以上。
2、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它專業學習者;或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原因,無法在原專業繼續學習者,也可在規定時間申請轉專業。
3、文科類考生不能轉入理工科類專業;藝術、體育類專業學生只能轉藝術、體育類專業,不能轉入非藝術、體育類專業。
四、轉專業的時間與程序
1、每年新生入學后第一學期結束前,由教務處與各學院協商確定各專業轉入名額數,并向全校公布。
2、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可于第二學期報到注冊時,向所在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并填寫和提交轉專業申請表、學習成績單和相關證明材料,經所在學院審核,院務會研究,主管教學院長簽字后,于開學三天內匯總(蓋章)報教務處。
3、教務處于第一周內將學生資料轉交各轉入學院。
4、轉入學院根據學生的申請資料,結合公布的接納轉專業學生名額,經學院院務會研究,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并由主管教學院長簽字、學院蓋章后,于開學第二周內報教務處。
5、教務處審核、匯總全校轉專業學生名單,公示后(公示期3天),報主管校長審批,由學校發文確認。
6、教務處根據學校文件,將轉專業情況通知相關學院和學生本人,并辦理好學籍庫中專業變更手續,學校相關部門做好相應的信息變更。
7、接到學校轉專業通知后,各轉出學院和轉入學院應做好學生學習成績等檔案材料的交接工作;轉入學院應及時做好轉入學生的各項安排。
8、轉專業學生應按轉入專業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9、已轉專業學生到新專業學習兩周后,若確實不能適應者可回原專業學習,學籍仍變更成原專業。
五、轉專業學生的學籍、成績管理
1、學生轉入新專業后,必須完成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教學內容方能畢業,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方可獲得學士學位。
2、學生在轉專業前所修習的課程,其成績記入新轉入的專業。但轉入專業培養方案中第一學期的必修課和限定選修課,如轉專業前未修的,應隨轉入專業的下一年級補修。轉專業前所修課程,如轉入專業培養方案中未作要求的,以任選課記錄學分。
六、本辦法自2007級學生開始施行,原《武漢科技大學普通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試行)》(武科大教〔2006〕229號)同時廢止。
七、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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