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湖北省招委發布高考加分和優錄政策,相比于去年,高考加分和優錄均有變化。
,加分投檔共有6項,包括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農村獨生女考生。指父、母和本人均為農村戶口、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農村獨生子女。
去年,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取得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者、全國性體育個人項目前6名者,個人申報,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后,可在高考成績上加10分投檔。而今年這條已被刪掉。
另外,還有一個變化就是,少數民族加分范圍縮小,去年是所有少數民族都可加10分,今年則只有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考生才有加分資格,少數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轄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以及宜昌市的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和五峰土家族自治縣等10個縣(市)。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只是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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