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整理了武漢輕工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條件和要求,以下整理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
為尊重學生個性發展需要,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好地規范學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根據《武漢輕工大學本科生完全學分制學籍管理辦法》(輕工大行發〔2017〕33號)和《武漢輕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修訂)》(輕工大普教〔2014〕58號)有關規定,學校決定開展2020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轉專業工作,F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轉專業報名要求
(一)申請條件:同時符合以下1-3項條件,且具備4、5項條件之一者方可申請跨學院轉專業,并需參加轉專業綜合考試;同時符合以下1-3項條件,且具備6、7、8、9項條件之一者申請轉專業,按《武漢輕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修訂)》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1.思想品德優良,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身體條件符合擬轉入專業要求。
2.2020年入學的本科學生(含中外合作項目)。
3.第一學期所有課程(含重考后成績)全部合格者。
4.因學生個人原因,轉入其他專業后更適合其發展的。
5.經由國際合作教育項目錄取者,若專業計劃招生名額未滿,學生可在限額范圍內僅在同投檔批次國際合作教育項目間申請轉專業。
6.因生理缺陷申請轉專業者,需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由校醫院復審。
7.在某一專業領域有特長申請轉專業者,需提供能證明所申請專業特長的相關證明材料。
8.因學生個人原因,從高分專業轉出,轉入到高分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的(高分專業指的是我校在湖北省當年錄取分數排在前四位的專業)。
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可優先安排轉專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資格認定由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精神,一線醫務人員是指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政府統一部署、衛生健康部門調派或醫療衛生機構要求,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以及直接進行病例標本采集、病原檢測、病理檢查、病理解剖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二)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1.藝術類專業不得跨學科轉專業,非藝術類專業也不得轉入藝術類專業。
2.申請由低批次錄取專業轉入高批次錄取專業者(2020年各專業招錄批次見附件1)。
3.作為高水平運動員被錄取者。
4.參加文科高考的學生申請轉入只招收理科考生專業者。
5.中外合作項目錄取者申請轉入非中外合作項目專業。
6.其他不允許轉專業的情形。
二、轉專業名額
(一)轉出人數
各專業(類)轉出學生人數限額一般不超過該專業(類)年級學生總數的30%,其中跨學院轉出學生人數一般不超過該專業(類)年級學生總數的20%。
(二)轉入人數
各專業接受轉入人數見《武漢輕工大學2021年轉專業接受轉入計劃表》(附件1)
三、轉專業工作程序
(一)制定轉專業實施細則
各學院自行制定轉專業實施細則,內容包括①院內轉專業實施方案;②跨學院轉專業實施方案(包括如何確定轉出和轉入學生的入圍名單、何種情況下將組織考核、具體考核方式、考核范圍等具體內容)。各學院應于4月8日前將轉專業實施細則的電子版及簽字、蓋學院公章的紙質材料提交教務處備案,并于4月10日前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二)學生申請轉專業
4月12-25日,學生登錄教務系統提交轉專業申請(操作方法見附件2《教務系統轉專業操作指南(學生版)》)。逾期不予補報。
(三)轉出資格審核
4月30日前,學生所在學院根據轉專業報名要求、轉出人數限額和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的申請資格進行審核,將符合資格的學生名單報學校教務處。
(四)跨學院轉專業綜合考試
學校對申請跨學院轉專業的學生,組織轉專業的綜合考試(筆試)。教務處將結合疫情防控要求,提出考試組織方案,考試內容、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轉入建筑學專業的加試
對申請轉入建筑學專業的學生,需加試繪畫基礎測試,加試科目成績與綜合考試成績合并計總分?荚嚂r間和考試方式由土木工程與建筑學院另行通知。
(六)確定跨學院轉專業入圍名單并公示
教務處根據轉入專業(類)人數計劃、通過資格審核學生的轉專業志愿和學生綜合考試成績,按照優生優先的原則排序確定入圍名單并予以公示。
(七)跨學院轉專業轉入初審
5月31日前轉入學院對入圍轉入學生的綜合情況進行初審(必要時可進行面試),提出同意接收的學生名單,并在教務系統中提交審核意見,同時將同意轉入的學生名單報學校教務處(具體內容見附件3)。
(八)復審及公示
1.復審:教務處對轉出與轉入學院雙方審核通過的學生名單進行復審。在轉專業期間受到任何紀律處分者,取消轉專業資格;凡在第二學期有課程(通識選修課除外)正考不及格的取消同年級轉專業資格,但允許學生自愿申請轉入相應專業下一年級學習。
2.公示:6月中旬,教務處對擬同意跨學院轉專業的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在跨學院轉專業的學生名單確定后,各學院依據轉專業人數限額,確定學院內轉專業學生名單并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九)辦理轉專業手續
公示無異議后,學校發文公布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新學年開學報到時,獲得轉專業審核通過的學生到原所在學院領取《武漢輕工大學學生學籍異動表》,按學籍異動程序辦理轉專業手續。轉入學院將轉入學生的學籍異動表統一交教務處存檔備查。
四、轉專業學生的學籍管理
(一)成績管理
1.轉專業學生在原專業已修課程按課程性質與課程類別分類認定課程學分。若學生2020-2021學年在原專業所獲得必修課學分數低于轉入專業同時期所開出的必修課學分數,學生必須在轉專業后補修所缺的必修課學分數。
2.學生申請轉入專業大類,在專業分流時學分績點按轉專業前后兩個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分段計算,匯總統計。
3.學校鼓勵同年級轉專業學生補修在原專業未修讀過的轉入專業的必修課,以便于后續課程學習。學生若欲取得課程成績,可報名參加課程修讀,其成績記入學生學業成績檔案。
4.自愿申請轉入相應專業下一年級學生,其在原專業已修課程學分置換按《武漢輕工大學本科生課程學分置換管理辦法》(輕工大普教[2018]3號)相關規定執行。
(二)畢業和學位審核要求
1.轉入非中外合作項目者,其畢業條件按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進行審核。即其在校期間所獲得的總學分數(四年學制的不低于200學分,五年學制的不低于230學分)、必修課程總學分數、選修課程總學分數須達到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含學位課程總學分及通識選修課最低學分要求)。
2.轉入中外合作項目轉專業者:其畢業條件按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進行審核。即其在轉專業前后所應修讀的課程需全部合格通過。
3.凡轉專業者,其學位審核條件按學校的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辦法執行。
五、其他
(一)轉專業工作是關系到學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學院要認真組織,將此通知傳達到全體2020級本科學生,保證轉專業的公平、公正、公開,使轉專業工作順利進行。
(二)學生一經辦理轉專業手續不得再轉回原專業,也不允許第二次轉專業。
學院(部) | 專業名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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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 | 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糧食工程 |
生物與制藥工程學院 | 生物制藥、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制藥工程、生物工程、藥物制劑、釀酒工程 |
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 | 輕化工程、應用化學、材料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環境科學 |
機械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業設計、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包裝工程 |
動物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 | 動物科學(動物生物技術)、動物藥學、水產養殖 |
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自動化、應用物理學 |
數學與計算機學院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信息與計算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軟件工程、網絡工程、數字媒體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物聯網工程 |
土木工程與建筑學院 | 土木工程、給排水科學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學、工程管理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物流工程、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 市場營銷、會計學、物流管理、旅游管理 |
藝術與傳媒學院 | 漢語言文學、廣告學、文化產業管理、行政管理、動畫、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 |
外國語學院 | 翻譯、英語 |
醫學技術與護理學院 | 護理學、康復治療學 |
體育部 | 體育教育 |
江漢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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