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維護高等教育公平公正,規范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41號)、《湖北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校轉專業有關工作的通知》(鄂教學〔2014〕4號)和《湖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鄂職院發〔2017〕28號),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學生一般應在被錄取專業完成學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提出轉專業申請。
第二條 各院(部)應加強對學生的學習生涯規劃和專業學習指導,增強學生對本專業學習的適應性和穩定性,避免盲目從眾心理,理性選擇轉專業。
第三條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允許在讀學生轉到其他相關專業就讀。
第四條 休學創業或入伍保留學籍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學校優先考慮。
第五條 轉專業須在學校教學資源允許的情況下,本著尊重學生意愿、統一規劃的原則辦理。
第六條 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規定某專業不允許轉入或者限制某專業的轉入人數。各院(部)應在期末考試前一個月向教務處報送各專業允許轉入的凈人數,原則上每個專業允許轉入的凈人數應在該專業本年級人數的5%-10%之間,由教務處負責集中公示。
第七條 學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轉專業:
(一)確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
(二)確有某種特殊原因,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的;
(三)確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相關成果證明,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特長的;
(四)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
第八條 以特殊招生形式錄。▎为氄猩⒓寄芨呖、自主招生、“3+2”分段制、五年一貫制等)的學生一般不允許轉專業,因特殊原因確需轉專業的,只能在原專業類別內調轉。
第九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轉專業:
(一)由招生錄取低批次專業轉入高批次專業的;
(二)由藝術、體育類專業申請轉入普通類專業的;
(三)公共基礎課程有2門及以上不及格的;
(四)受到學校紀律處分且尚未解除的;
(五)綜合素質考核不合格的;
(六)入校后已轉過一次專業的;
(七)在校學習時間超三分之二的;
(八)學生為定向、委托培養者或與學校有明確約定不能轉專業的;
(九)沒有單獨設置錄取分數線的專業轉入單獨設置了錄取分數線的專業或由錄取分數低的專業轉入錄取分數高的專業,且學校規定不予轉入的;
(十)國家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只能在進校后第一學期末、第二學期末及第三學期末進行,其他時間不予受理。第二學期末及第三學期末跨專業大類轉專業的,應轉入新專業的一年級。
第十一條 轉專業手續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學生填寫《湖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審批表》并提供符合轉專業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轉出院(部)審核并簽署意見;
(三)轉入院(部)審核并簽署意見。對同意轉入的學生轉專業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于寒、暑假放假前一周將轉專業學生名單、公示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集中報送教務處。報送材料包括:
1.《湖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審批表》;
2.學生手寫的轉專業申請書(當面簽字捺。⑽礉M18歲的學生應由監護人到校簽字同意;
3.符合轉專業條件的證明材料;
4.轉入院(部)的公示情況;
5.學生已修課程成績單;
6.跨院(部)轉專業需提交學生表現鑒定。
若申請轉入某專業的人數超過限制轉入人數,由轉入院(部)出臺選拔方案并進行選拔。
(四)教務處審核。對審核通過的,統一報校領導審批。
(五)學校審批。經過學校研究審批通過后辦理相關手續并予以公示。
第十二條 專業調整后,學生須修滿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學分方可畢業。原專業所修課程符合學分互認條件的,轉入專業予以認定。對轉入專業教學計劃中的必修課程,如學生在原專業未修,應予補修。
第十三條 專業調整后,由教務處統一將專業調整學生名單報送財務處,財務處按照轉入專業學費標準核定,以學期為單位多退少補;學生專業調整前所領取的教材不再退換,新教材隨新專業配發,教材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算。
系(部) | 專業名稱 |
教育與藝術學院 | 學前教育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
財經學院 | 工商企業管理 |
會計 | |
金融管理 | |
市場營銷 | |
投資與理財 | |
醫學院 | 臨床醫學 |
助產 | |
醫學影像技術 | |
藥學 | |
醫學檢驗技術 | |
口腔醫學院 | 口腔醫學 |
護理學院 | 護理 |
機電工程學院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數控技術 |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
信息技術學院[8]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
軟件技術[9] |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
通信技術 | |
移動互聯網應用技術 | |
旅游與酒店管理學院 | 旅游管理 |
酒店管理 | |
中西面點工藝 | |
應用英語 | |
建筑技術學院 | 建筑工程技術 |
建設工程管理 | |
工程造價 | |
物流學院 | 電子商務 |
物流管理 | |
美容學院 | 醫療美容技術 |
人物形象設計 | |
汽車學院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
農業裝備應用技術 |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
醫學分院 | 康復治療技術 |
省級重點專業(12個):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會計、口腔醫學、臨床醫學等
國家級教學改革試點專業(1個):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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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湖北職業技術學院專業分數線,湖北職業技術學院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原創)
江漢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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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7-11 10:0:34三峽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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