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武漢音樂學院學生管理規定》(武音院字〔2006〕3 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教育部有關文件和省教育廳 2009 年 6 月 1 日召開的“全省高校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議”有關精神,特制定武漢音樂學院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方向)暫行規定。
第一條 藝術類專業(方向)學生轉專業(方向),限于因疾病、傷殘等不
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造成身體條件不允許而無法繼續本專業(方向)的學習,但尚
可在其他專業(方向)學習的,經考核認定,可在同批次錄取范圍內申請轉專業
(方向)。
第二條 經同意轉專業(方向)的學生,應確保能在學院規定的最長時限內
獲得轉入專業(方向)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學分,達到畢業標準。
第三條 學生轉專業(方向)具體程序
1、由學生本人向所屬教學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填寫《武漢音樂學院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方向)申請表》,說明提出申請的理由,同時提交學院醫療中心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或傷殘證明材料。
2、申請人所屬教學單位按照本規定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由教學單位行政負責人簽署明確意見后報教務處。
3、教務處組織專家對擬轉專業(方向)的學生進行考核。
4、教務處會同學工處,對申請人材料及專家組考核結果進行研究,提出審批建議,報學院批準。
5、獲得學院批準后,由學生原屬教學單位通知學生辦理轉專業(方向)手
續。
第四條 學籍管理及成績記載
1、學生轉專業(方向)后,按轉入專業(方向)人才培養方案修讀,由轉
入專業(方向)所屬教學單位負責管理。
2、學生轉專業(方向)后,在原專業(方向)學習期間已獲得的公共性課
程成績與學分仍然有效,已獲得的專業課成績與學分可作為轉入專業(方向)的
任意選修課學分記載。
第五條 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專業設置 | ||
---|---|---|
院系 | 專業 | 方向 |
音樂學系 | 音樂學 | 音樂學理論 |
藝術管理 | ||
音樂教育學院 | 音樂教育 | |
演藝學院 | 鋼琴調律 | |
作曲系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錄音藝術 | 音樂音響導演 | |
演藝學院 | 音樂編輯與制作 | |
作曲系 | 音樂表演 |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
聲樂系 | 演唱(美聲、民族聲樂) | |
演藝學院 |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含通俗聲樂、美聲、民族聲樂) | |
中國器樂系 | 中國樂器演奏(二胡、琵琶、揚琴、古箏、阮、竹笛、笙、嗩吶、民族打擊樂器) | |
管弦系 | 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西洋打擊樂器、豎琴) | |
鋼琴系 | 鋼琴演奏 | |
演藝學院 | 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 | |
通俗樂器演奏(爵士鼓、古典吉他、 薩克斯管) | ||
舞蹈系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 |
舞蹈編導 | 舞蹈編導 |
國家級特色專業:錄音藝術、音樂學理論、音樂表演
省級品牌專業:錄音藝術、音樂學理論、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
2020年武漢音樂學院錄取查詢入口,高考錄取結果查詢網址登錄
2020年武漢音樂學院高考錄取結果什么時候出來及查詢系統入口
江漢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1:0:20江漢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40中南民族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0:0:34三峽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1 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