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決定,從開始,學校轉專業辦理時間由原規定的時間提前一個學期執行,其它規定仍按《長江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長大校發【2015】8號)文件的相關要求執行。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學生轉專業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級本科生轉專業
(一)轉專業原則
1.各學院轉出或接收轉入學生的比例控制在該專業年級學生總數的20%以內。
2.按大類招生的專業按專業大類確定轉出或接收計劃,轉入的學生參加專業分流,遵守大類專業所在學院制定的專業分流方案規定。
3.轉專業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綜合必修課程考試成績占70%和面試成績占30%,擇優錄取。必修課程考試成績由教務處提供,面試由擬轉入學院組織。
4.學生轉專業在同一年級內進行,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轉一次專業,只能在同一錄取批次內申請轉專業。
(二)轉專業的條件及要求
1.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2.已修必修課程沒有不及格記錄。
3.專升本學生、定向委培生、各類實驗班學生不能申請轉專業。
4.正在休學、保留學籍、跟班試讀或者應作退學處理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5.身體條件不符合轉入專業招生要求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6.由外校轉學進入我校就讀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7.體育類不能申請轉入非體育類、藝術類不能申請轉入非藝術類、中職類不能申請轉入非中職類(附件一)、文科類不能申請轉入理科類、中外合作辦學類不能申請轉入普通類。
(三)2015級本科生轉專業計劃(見附件二)
(四)轉專業工作程序
1.公布計劃。元月17日前,教務處在網頁上公布2015級本科生轉專業的計劃及工作安排。
2.公布面試工作方案。元月17日前,各學院制定面試工作方案,報教務處學籍科備案后在本院網站公布。
3.受理申請。學生填寫轉專業申請表(見附件三),交學生所在學院。學生申請時間:2月29日-3月4日。
4.匯總名單。3月7日學生所在學院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學院審查通過后匯總電子版(見附件四)、紙件材料(要求學院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和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
5.初審公示。3月10日教務處對申請轉專業學生進行匯總審查,根據學生必修課程成績績點排序,按接收專業計劃數的1:1.2向各學院提供面試名單并公示。
6.面試考核。3月12日-13日各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按照公布的考核辦法組織面試,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14日報教務處。
7.復審公示。3月16日教務處按轉專業條件對擬接收學生名單進行復審,并在教務處網頁上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者,報分管校領導批準。
8.報到學習。3月18日-19日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到轉入學院報到學習。
二、2014級確因學習困難需要留級轉入新專業學習的本科生
1.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學習困難學生留級轉專業申請表》(附件五),教務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
2.不占2015級本科轉專業計劃。
3.若留級轉入的專業為大類招生,專業分流時以本次轉入的專業為準。
三、幾點說明
1.轉專業申請表在教務處網頁下載中心下載。
2.參加轉專業的學生要認真學習《長江大學2015級人才培養計劃》,了解有關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規格、畢業規定及課程設置。
3.參加轉專業的學生要認真閱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附件六),不得選擇自身健康條件受限的專業。
4.學生按轉入專業收費標準繳納學費;轉專業學生必需修完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學分,畢業時按轉入專業審核畢業資格。(注:轉專業學生若同類課程學分差異在1個學分(含1個學分)以內的,可以申請不重修;超過一個學分者必須重修,不能轉換的必修課可以替換相近專業的公選課)。
轉專業工作與學生的個人發展、就業等息息相關,請各學院在啟動之前做好具體的實施方案,加強對學生的宣傳和引導,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面試等工作。
2015級轉專業相關附件.rar長江大學教務處
二?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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