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進行中,高校開學報到時間入學指南考試及轉專業軍訓時間說明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公布情況,僅供廣大考生及家長參考!
第九條 錄取原則:
1、按照國家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三方面,擇優錄取。
2、各批次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相同批次錄取控制線。
3、錄取細則:
(1)按照考生報考我校志愿先后順序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對于進檔考生,除內蒙古自治區、浙江省外,均以考試成績優先為原則,按實際高考分數排序進行專業錄取。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至缺額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進行錄取。
對江蘇省考生,按“分數優先,后單科比較、再等級”的原則錄取,要求選測科目等級為C,必測科目等級為C,技術科目等級為合格。
浙江省按新標準執行。
(3)錄取專業時,高考實際分數相同,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高考實際分數相同,政策加分也相同時,優先錄取外語分數高的考生(不采取同分數專業優先方式)。例如:高考分數和加分條件均相同時,以外語分數由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若外語分數也相同,則按理科綜合分數由高到低錄取。
(4)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
(5)其它說明:我校認可各。▍^、市)按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照顧政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數為準。為了方便教學,除臨床醫學專業外,其它專業以英語授課為主。
4、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色盲、色弱及嗅覺和聽覺不合格者不能報考我院醫學類各專業。
5、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視不同情況依據學籍管理辦法予以相應處理。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招生計劃公布情況
第十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7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國家和省核準的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學校招生網站等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學校招生計劃發布途徑:
1、教育部招生陽光工程指定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 招生計劃欄。
2、學校網址:www.mdjmu.cn 招生信息欄。
第六章 學雜費和獎學金等
第十一條 各專業學費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它相關費用。我校按黑龍江省物價局和黑龍江省財政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學費及其它相關費用。考生可以在學校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查詢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如有變動,學費執行標準以物價、財政部門批復標準為準)。
本科預防醫學、市場營銷、護理學專業:4,000元/年;臨床醫學、麻醉學、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學、衛生檢驗與檢疫專業、應用心理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物流管理專業:4,400元/年;制藥工程、藥學、藥物制劑專業:4,600元/年;口腔醫學專業:4,800元/年;醫學影像學專業、醫學影像技術:5,500元/年;生物醫學工程:5,000元/年;本科二批合作辦學:15000元/年。
第十二條 獎學金和助學貸款
學校設立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通過幫助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及錄取結果公布
1、招生部門:牡丹江醫學院招生就業處
2、咨詢途徑:
1) E-mail :mdjyxy_zs@163.com,工作人員會及時進行回復。
2)教育部招生陽光工程指定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 網上咨詢周在線咨詢。
3)各省網上咨詢周在線咨詢。
4)咨詢電話:0453-6581491 6585444 6585511 6984830
3、凡報考本校,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錄取后,學校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以郵遞方式寄出,錄取結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所在省份主管部門的招考信息網上查詢錄取結果。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7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 新生持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來校報到,對未經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已錄取考生,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六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牡丹江醫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哈爾濱理工大學轉專業政策
時間:2024-07-12 11:0:05黑龍江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2 11:0:12哈爾濱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
時間:2024-07-12 10:0:02黑龍江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
時間:2024-07-12 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