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水利水電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促進公平、科學選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于 2020 年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層次招生工作。經教育部批準,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與俄羅斯烏拉爾聯邦大學合作設立的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烏拉爾學院(非獨立法人、本科層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負責招生、培養、就業等工作。
第三條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金水東路136號(龍子湖校區),郵編:450046;河南省鄭州市北環路36號(花園校區),郵編:450045。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以下簡稱學校),部標代碼10078。學校起源自1951年創建于北京的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水利學校,1954年更名為水利部北京水利學校。1958年北京水力發電學校、北京水力發電函授學院并入,成立北京水利水電學院。1969年遷至河北省磁縣岳城水庫辦學,1971年更名為河北水利水電學院。1977 年遷至河北省邯鄲市辦學,1978年更名為華北水利水電學院。1990年遷至河南省鄭州市辦學,2000年整建制由水利部劃轉河南省管理。2009年水利部與河南省政府簽署共建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戰略協議。2013年更名為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校是一所以水利電力為特色,工科為主干,理、工、管、農、經、文、法、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公辦普通高等院校。學校占地面積2335畝,現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碩士、博士研究生、外國留學生34100余人。學,F有教職工2376人,其中專職教師1707人,具有正高級職稱教師230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785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者2人,全國模范教師3人,省優秀專家、省學術技術帶頭人、省級教學名師、模范教師和優秀教
師45人。學校設有水利學院、電力學院等24個教學單位,黃河科學研究院、水文化研究中心等118個研究機構。水利部水務培訓中心、水利部電大開放教育辦公室設在學校。學校是國家首批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是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是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2012年,學校入選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2016年獲批水利部“國家水情教育基地”。學校以國家“雙一流”建設和河南省高校分類發展為契機,立足河南,面向全國,持續鞏固提升本科教育基礎地位,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大力拓展國際合作辦學,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水利電力事業提供有力的人才資源和智力支撐。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港澳臺地區招生,F有68個全日制本科專業,包括9個國家級、省級卓越計劃建設專業,15個國家級、省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7個國家級、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擁有 14個省級一級重點學科,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
第六條 建校69年以來,學校為國家培養了30萬多名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包括國家部委部長、武警水電部隊將軍和省部級領導近20名,全國道德模范獲得者吳新芬,第五屆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全國優秀大學生、全國優秀共青團員等十余項榮譽稱號的孟瑞鵬, “雨果獎”獲得者劉慈欣,組建“中國藍天救援隊”的安少華等各領域杰出校友,彰顯了學!跋碌萌,吃得苦,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人才培養特色。學校先后被授予“全國水利科技先進集體” 、“全國高等院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單位”、“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連續三屆被為“省級文明單位”,并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標兵” 。近年來先后榮獲“最具就業競爭力的10張河南教育名片”、“全國大學生就業最佳企業評選優秀組織高校獎”和“全國畢業生就業50所典型經驗高校”等榮譽。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和校內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工作,并設立招生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和開展招生考試工作必備的辦公設備、場所、設施。
第八條 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層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全稱為“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招生辦公室” ,負責對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層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 學校從不委托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根據社會需求、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校黨委會議研究確定后,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批。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招生方案, 并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核備案。學校招生辦公室同時將生源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學校在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 1%內編制預留計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教育部備案,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條 2020 年,學校面向全國 31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港澳臺地區招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錄取體制:學校招生工作在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
第十四條 提檔比例: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有關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第十五條 專業錄取原則:以投檔成績為依據,實行“志愿清、專業清”原則。 (本章程所說“專業”包括具體專業、專業方向或專業大類。大類招生錄取考生的專業分流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檔成績排序規定確定先后順序,如所在省沒有具體要求,我校依次對比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時,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投檔成績相同時,確定先后順序規則同上)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按照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已提前確定了擬招生專業 (大類)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考生報考我校時須按照以上各招生專業(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進行報考;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錄取參考。錄取專業的確定按照該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改革方案有關規定執行。港澳臺僑生按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辦公室及學校相關招生簡章的規定錄取。
第十六條 學!坝⒄Z”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俄語”專業、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烏拉爾學院各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俄語的考生;中英、中韓合作辦學各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除以上特殊說明的專業外,學校其它專業不對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但因為學校其它專業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課程(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小語種方向除外) ,凡被錄取考生應當以英語作為外語必修課程,并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完成學業。
第十七條 退檔原則: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煽紤]予以退檔。除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我校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考生需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考試及由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的省級專業統一考試。我校2020 年不在各省組織專業?蓟騿为殰y試。投檔辦法和投檔比例按各省相關規定執行。凡投檔進入我校閱檔范圍的考生,按照我校排序規則排序后進行閱檔及確定錄取專業或退檔。
我校排序規則:藝術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錄取分數線,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占40%、專業課成績占 60%的比例計算綜合分數,以此綜合分數為據排序,按照“志愿清、專業清”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本章程所說“專業”包括具體專業、專業方向或專業大類。 )
第十九條 錄取結束后, 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的要求,學校在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招生信息網及其它官方媒體及時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條 學校錄取各專業學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對經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可、公示并已計入高考投檔成績,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學校原則上予以認可,并根據教育部及該省有關規定提檔錄取。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應當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和時間繳納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以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廳、教育廳批復為準。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將取消入學資格及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傳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一套以“獎、貸、助、勤、補、減、免”為主體的學生資助體系,開辟有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同時建立“三位一體”大學生健康救助體系。學校目前設立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學業獎學金”、“積極進取獎學金”、“專業獎學金”、“杰出校友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國防獎學金”、“孟瑞鵬獎學金”等;設立有學生勤工助學專項基金,有相對穩定的學生勤工助學崗位,設立有臨時困難補助救補機制等。
第二十五條 新生(含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學生)入學注冊后,學校依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完成規定的學業任務并考核合格的,頒發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學習能力自愿申請跨學科修讀雙學士學位,完成雙學士學位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業任務并考核合格,取得主修專業學位資格,滿足雙學士學位條件的,頒發雙學士學位證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批準文件和中外雙方合作辦學協議,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烏拉爾學院各專業,學生修完外方學校要求的學分,符合外方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外方合作辦學學校學士學位證書。中英、中韓合作辦學各專業,學生修完外方學校要求的學分,并到外方高校進行一定時間的學習后,符合外方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頒發外方合作辦學學校學士學位證書。我校從今年起加入“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 。該計劃為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要求學生后兩學年如無特殊情況必須赴外方合作學校學習,不接受無出國交流意愿的學生報考。參加本項目的學生在注冊時需簽署入學承諾書。該項目的合作模式為“2+2” 。即學生第1、2學年在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習,第3、4學年赴澳方合作大學學習,中澳雙方學分互認。在學習期限內同時達到兩校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分別獲得我校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澳方合作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學生所獲證書分別與中澳雙方在校生的證書一致。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相抵觸,以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為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綱領性文件,內容未盡事項詳見各類具體招生簡章。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辦公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東路136號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龍子湖校區)行政辦公樓626房間
郵編:450046
錄取咨詢電話:0371-65790702
傳 真:0371-65577818
招生網址:http://www5.ncwu.edu.cn/zhaoshengwang/
電子信箱:hbsyzs@ncwu.edu.cn
招生辦官方微信:hszsbgs
學校紀委監督電話:0371-65790233
新鄉醫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1 11:0:00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1 11:0:02河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13新鄉醫學院本科招生網登錄
時間:2024-07-11 1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