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的精神,為了保證我院2020年招生錄取工作有序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等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0年招生錄取工作。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同時接受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條學院全稱: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4478)。注冊地址:鄭州市鄭尉路18號,郵政編碼:450048
第三條我院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四條辦學層次:普通?啤
第五條學生修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飘厴I證書及河南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就業報到證。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六條辦學條件:學院位于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尉路,辦學設施完善,校園環境優美,交通便利。占地301畝,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學院圖書館現有藏書77萬冊,其中紙質藏書51萬余冊,電子藏書26萬種。學院建有千兆光纖的數字化校園網絡系統,實現了教學、管理、后勤服務的全數字化。學院擁有會計、金融、稅務、營銷等30多個校內基礎、專業實訓室,其中與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成的虛擬商業社會環境VBSE綜合實訓中心、與航天信息公司合作建成的國、地稅實訓中心、與深圳國泰安公司合作建立的現代金融實訓中心等在國內同類院校中處于領先水平。
第七條師資隊伍:學院現有教職工377人,其中專任教師232人,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以上的教師60人,占專任教師的比例26%;研究生以上學歷163人,占專任教師的比例70%;雙師型教師116人,占專任教師比例50%。近幾年來學院申報各級各類課題700余項,在各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800余篇,核心論文78篇。
第八條 系部設置:目前,學院下設“三院”(會計學院、繼續教育學院、互聯網學院),“五系”(財稅金融系、商貿系、經濟管理系、信息技術系、體育藝術系),“兩部”(基礎部、社會科學部),“一中心”(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開設有會計、財務管理、金融管理、投資與理財,市場營銷、電子商務、工程造價、物流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等20多個專業。
第九條辦學特色:學院成立以來,始終秉承“正德明志,經世致用”的校訓,素質為本,創新為源,技能為重,特色為上,以就業為導向,立足河南,面向市場,服務社會,培養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學院堅持“財經類、應用型、特色化”的辦學定位。在長期的辦學實踐中,學院形成了以財經專業為基礎,以應用技能為支撐,以體藝專業為特色的辦學思路,形成了“財經為本,應用方向、全面發展、國際化辦學”辦學特色。
第十條 就業安置:學院與多家省內外用人單位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按照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的原則,為畢業生搭建了良好的就業平臺。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和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和決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校長擔任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招生就業處。
第十二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學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由學校紀檢監察處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學院黨委副書記任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組長。
第十三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專業計劃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聯合培養單位的要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院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制定。
第十五條我院高職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開發布的數據為準。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發布渠道:一是由相關省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我校通過學校招生網站和學校授權的媒體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及相關省招生管理部門(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依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工作。
第十七條 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按照高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分數線以上的考生采取“分數清”的錄取辦法,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專業對相關考試科目、身體條件等因素的要求,總分相等者按照語、數、英順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考生成績在允許調劑的專業范圍內調劑錄取,凡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未明確表示服從專業調劑者,一律視為不服從專業調劑。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參加省統一專業測試,合格者可報考。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錄取時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文化課成績比例占50%,專業課成績占50%,總分相等者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省級招辦有明確的藝術類專業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招辦加分政策。
第二十條考生錄取后按新生報到須知相關要求到校報到。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六章 學費與住宿費
第二十一條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書本費等。按照河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學費標準,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年,文科專業為3700元/生•年,理科專業為42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2000元/生•年。住宿費最低標準每學年800元。學費收費如遇河南省收費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第七章 獎(助)學金設置
第二十二條 為特困生開啟“綠色通道”,根據實際經濟困難程度,采取“緩、減、免”等措施,幫助貧困生完成學業。 設立多項獎學金,獎勵面達30%以上。我院貧困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成立的勤工助學委員會,負責勤工助學的組織、管理,廣開勤工助學渠道,努力幫助貧困學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四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發布的為準。
學院地址:鄭州市鄭尉路18號
郵編:450048
咨詢電話:0371-61701113 6170111253671919 53671616
學院網址: http://www.zzcsjr.edu.cn
E-mail : zzscsxx@163.com
新鄉醫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1 11:0:00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1 11:0:02河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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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7-11 1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