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焦作大學2020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焦作大學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焦作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焦作大學招生工作接受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焦作大學,學校標準代碼:11522。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綜合性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號(南校區)、焦作市工業路458號(北校區)。
第九條 頒發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焦作大學。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3.學歷證書經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 焦作大學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焦作大學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焦作大學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焦作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錄取
第十三條 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
1. 報名參加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
2. 報名參加2020年河南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各。ㄖ陛犑、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
1.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排序。
2. 藝術類專業在河南招生過程中對投檔考生執行文化課成績過線,按照省統考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中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專業、環境藝術設計專業按照省統考美術類成績錄取,舞蹈表演專業按照省統考藝術舞蹈成績錄取,音樂表演專業按照省統考音樂類綜合成績錄取,影視編導專業按照省統考編導制作類成績錄取,播音與主持專業按照省統考播音與主持類成績錄取。省統考專業課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課總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排序。
3. 民族傳統體育(太極拳方向)專業的錄取批次及科類按照各省政策執行。沒有填報此專業志愿的考生,不予錄取該專業。
第十七條 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八條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條 體檢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第五章 學費及獎助措施
第二十條 學費標準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學校2020年各專業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暫定為:文史類3700元/年;理工類4200元/年;藝術類6000元/年;體育類:4200元/年。住宿費:600-800元/年/生。收費標準如有調整,則按照省新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獎助措施:
學校設立各項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2000-4000元/人以及其他各項獎助學金。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 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違規入學的學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工作。對以焦作大學名義進行違規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焦作大學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91)2989911 2989922
傳 真:(0391)2989933
監督電話:(0391)2989050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號
郵 編:454000
網 址:www.jzu.edu.cn
E – mail :jzdxzsb@126.com
新鄉醫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1 11:0:00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1 11:0:02河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13新鄉醫學院本科招生網登錄
時間:2024-07-11 1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