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鄭州工程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繼續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三條 學校設立由相關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監督檢查錄取過程等事宜。
第四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鄭州工程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1068,辦學性質:公辦,院校性質:市屬院校,辦學層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為主。
辦學校址:
英才校區: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英才街18號
金河校區: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金河路66號
航海校區:河南省鄭州市京廣南路1號
龍子湖校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相濟路一零七國道交叉口南100米路東
第六條 辦學特點:鄭州工程技術學院是在原中州大學(成立于1980年)的基礎上,2016年3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建立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全國首批由省會城市主辦的綜合性普通高校之一。學校秉承“修德、敏學、篤行、拓新”之校訓,在多年的建設中積累了豐富的辦學經驗,形成了以工學為主,經管結合,教育學、文學、藝術學六大學科門類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應用型大學。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要求
第七條 學校2020年面向全國部分。ㄊ校┳灾螀^招收本專科學生,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校主要以各。ㄊ校┳灾螀^的生源數量及志愿情況分配招生計劃,學校預留計劃用于平行志愿多投考生檔案的錄取。
第八條 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復查,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錄取
第九條 鄭州工程技術學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組織錄取。
第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文化統考成績達到當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鄭州工程技術學院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普通本科、專科專業嚴格按照“專業志愿清”的原則,依照考生專業志愿、按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即對投檔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第一專業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到其第二專業志愿排序,排序位置在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的后面,其它志愿以此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時,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
(一)藝術類:
1.本科:
考生文化課、專業課均達到河南省劃定本科A段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專業課成績的60%加上文化課成績的40%之和作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專科:
考生文化課、專業課均達到河南省劃定?谱畹弯浫】刂品謹稻,以專業課成績的60%加上文化課成績的40%之和作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藝術類專業平行分錄取原則: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當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文化課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二)體育類:
考生文化課、專業課均達到河南省劃定?谱畹弯浫】刂品謹稻,以專業課成績的60%加上文化課成績的40%之和作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平行分錄取原則
對于進檔平行分考生錄取原則是普通類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分數順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他專業按照專業課總分、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分數順序排序。
第十一條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鄭州工程技術學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條 對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頒發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學費標準及獎貸助情況
第十三條 普通類本?茖I學費標準。
學校2020年各專業學費標準:
本科:
理工類:5000元/生•學年
文史類:4400元/生•學年
藝術類:8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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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類4200元/生·學年
文史類3700元/生·學年
藝術類6000元/生·學年
第十四條 特殊類型專科專業學費標準。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藝術類13000元/生·學年
普通類11000元/生·學年
軟件類:8000元/生·學年
第十五條 獎貸助學情況。
為鼓勵優秀學生,學校設置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專業獎學金等。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采取開辟新生“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普通本科、?菩迾I期滿符合條件者頒發鄭州工程技術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鄭州工程技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七條 招生咨詢方式。
鄭州工程技術學院招生咨詢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371-68229255、68229256、68229257、68229258
資助咨詢電話:0371-68229381
傳真號碼:0371--68229825
通訊地址: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英才街18號
郵政編碼:450044
學校網址:http://www.zzut.edu.cn
招生信箱:zzgyzb@126.com
招生信息及錄取信息公布網址:http://www.zzut.edu.cn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鄭州工程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鄭州工程技術學院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若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新鄉醫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1 11:0:00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1 11:0:02河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13新鄉醫學院本科招生網登錄
時間:2024-07-11 1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