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是從我們出生開始就需要做的事情,選擇一個好的大學很重要,選擇一個好的專業更加重要,因為這會影響自己一生的職業道路。如果進入大學之后,發現自己的專業并不適合自己,也不適合未來的發展,那么在大學里可以轉專業嗎?如何轉專業呢?轉專業申請條件有哪些?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下相關內容,一起去看看吧。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轉學與轉專業管理工作,規范轉學與轉專業行為,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21號令)、《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
理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674號)和《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學生管理規定》(院發〔2009〕10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轉學與轉專業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堅決杜絕任何違紀現象發生。
第三條 堅持公平、公正和按規定、按程序進行的原則,任何人不得擅自辦理轉學與轉專業手續。
第四條 兼顧學校利益與學生利益,在不損害學校利益的前提下盡量照顧學生的利益。
第二章 轉 學
第五條 學生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我校一般不予轉學。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被錄取學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入(轉出)我校。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生,不得轉入(轉出)我校:
(一)新生未在我;蛟浫W校報到、入學注冊和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二)五年制本科第四學年,四年制本科第三學年,三年制?频诙䦟W年的;
(三)跨學歷層次的;
(四)通過普通“專升本”考試升入本科的;
(五)受到開除學籍處分及應予退學的;
(六)錄取時確定為國防生和定向、委托培養的;
(七)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七條 辦理轉學手續時間。原則上從當年的11月20日開始,至次年的1月10日結束。
第八條 學生轉出我校者,由其本人申請,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審核,學校領導簽署意見后,按有關程序辦理。
第九條 辦理轉學手續程序。學生轉學,須由轉出(轉入)學校和我校雙方協商同意后,再按先轉出后轉入的順序辦理。
(一)省內申請轉學且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在我校、轉出(轉入)學校審核同意的情況下,由我校、擬轉出(轉入)學校的學籍管理部門按省教育廳開發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管理系統》要求,通過網上提交轉學學生信息。擬轉學學生信息在網上提交后,轉出學校要在學生信息管理系統關閉后5個工作日內,按照《關于報送普通高等學校省內轉學材料的通知》要求,提供轉學材料給省教育廳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學生信息管理系統進行自動審核、打印《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備案表》,并由轉出學校到省教育廳學生處領;轉出學校簽署意見并加蓋學;驅W籍管理部門印章后,再寄往轉入學校;轉入學校簽署意見并加蓋學;驅W籍管理部門印章后,由轉入學校報送省教育廳備案。經省教育廳備案后的《備案表》,由轉入學校領取,并負責把“存轉出學校”聯寄往轉出學校。
(二)跨省申請轉學且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在我校、轉出(轉入)學校審核同意并征得省外學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的情況下,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跨。ㄗ灾螀^、直轄市)轉學申請(確認)表》,經我校、轉出(轉入)學校蓋章同意和轉入、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
第十條 轉入學生辦理手續必須提供下列材料:轉學審批表,學習成績單,當年高考錄取名冊復印件(須加蓋轉出學校學籍管理印章),學生本人檔案,普通高招錄取時省級招生部門提供的學生電子照片打印件(加蓋學校印章),同時需將電子版照片按姓名+考生號命名提供至我校,學生本人電子檔案需由轉出學校在教育部網站內按:上傳—教育廳審批—我校接收的方式傳至我校。所有轉學材料的報送及辦理統一由學籍管理工作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不得代辦。
第十一條 學生轉學的手續,應在每學期開學前辦理。
第十二條 轉入我校的學生,應修讀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所有必修課程,并取得相應的學分。
第三章 轉專業
第十三條 我校學生應按照招生時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一般不予轉專業。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第十五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入學后發現患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二)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專長者;
(三)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者;
(四)學生保留學籍或休學期滿復學,如下一年級原專業無教學班者,可申請轉入相近專業。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專業:
(一)未取得學籍的;
(二)跨學歷層次的;
(三)跨錄取批次的;
(四)跨科類的;
(五)通過普通“專升本”考試升入本科的;
(六)在校期間有違反法律法規或校紀校規行為的;
(七)成績考核不合格的;
(八)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十七條 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換一次專業,本科學生轉換專業需降級重修,轉換專業時間為第一學年末、第二學年初;專科學生轉換專業原則上無需降級重修,轉換專業時間為第一學期末,第二學期初。
第十八條 轉入新專業的學生按轉入專業標準收費,并執行新專業的培養計劃。
第十九條 學生轉專業有關程序:
(一)本科:第一學年第二學期第12教學周;專科:第一學年第一學期第12教學周,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可以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本、專科生轉專業申請表》,經擬轉出和轉入院系的批準后,報學校教務部。
(二)教務部根據當年各個專業的招生計劃、實際報到人數和實際辦學條件,確定各個專業可以接收的轉入學生人數。
(三)教務部對照轉專業的條件,對提出申請的學生進行審核,提出意見,報主管副院長、院長審批后辦理教育廳審批備案手續。
(四)本科學生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茖W生第一學年第一學期的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結束后,通知學生辦理后續的相關手續。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教務部負責解釋。
類別 | 專業名稱 |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英語(醫學科技)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技術 |
電子信息類(本)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類(本)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生物醫學工程類(本) | 生物醫學工程 假肢矯形工程 康復工程 |
生物工程類(本) | 生物工程 生物制藥 |
臨床醫學類(本) | 臨床醫學 醫學影像學 |
藥學類(本) | 藥學 藥物制劑 |
醫學技術類(本) | 醫學檢驗技術 醫學影像技術 眼視光學 康復治療學 口腔醫學技術 智能醫學工程 |
護理學類(本) | 護理學 助產學 |
工商管理類(本) | 市場營銷 |
公共管理類(本) | 公共事業管理(醫政管理) 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管理) 健康服務與管理 醫療產品管理 |
康復治療類(專) | 康復輔助器具技術 |
健康管理與促進類(專) | 老年保健與管理 |
新鄉醫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1 11:0:00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1 11:0:02河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13新鄉醫學院本科招生網登錄
時間:2024-07-11 1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