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養質量,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以及學生的實際情況,必要時,經研究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第二條 所有在籍學生,對其他專業確有專長,對申請轉入專業具有濃厚的興趣并具有一定的基礎,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且在學期間各門課程(全校性公共選修課除外)和集中性實踐環節無不及格現象,無任何處分、平均學分績點≥2.0的學生,原則上均可提出轉專業申請。學生只能申請轉入同等招生形式招錄的專業,普通類專業學生與藝術類專業學生不得互轉。五年一貫制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第三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優先考慮:
(一)獲得與轉入專業相關學科競賽省部級以上獎勵,或者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的;
(二)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生理缺陷,身體狀況不適宜在本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它專業學習者;
(三)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者。
(四)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復學時,本專業無后繼班級或原專業已停止招生的;
(五)入學后,經志愿服務、社會實踐等形式獲得就業單位認可,單位與之簽訂正規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
第四條 學院根據專業結構、師資隊伍、教學資源等情況按資源優化和總量控制原則統籌安排轉專業工作。第1學年第2學期的第1周各系告知學生轉專業政策,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各系審核材料并匯總。學院受理轉專業手續集中在第2、3周辦理,其他時間原則上不予受理。學生在校期間最多申請轉專業1次。
第五條 轉專業程序為:
(一)各系告知學生轉專業政策;
(二)學生個人書面申請;
(三)各系審核登記申請材料并報學生處匯總;
(四)教務處組織審核申請轉專業學生成績并公示;
(五)各系根據申請轉入本系學生轉專業成績情況,以及符合第一條轉專業情況按成績優先原則擬確定轉入人員數量和名單,并公示;
(六)學生處復審、公示;
(七)學院主管領導審批。
第六條 轉專業學籍異動完成后,由學生處報教務處、財務處備案;
第七條 學生和各系相關權責:
(一)學生有權向所在系了解轉專業政策;
(二)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有權提出轉專業申請;
(三)對提出申請而不能獲批轉專業的學生有權利了解不能獲批原因;
(四)學生如有疑問,有權對轉專業結果提出異議,并有向上級領導反映的權利;
(五)各系有責任向所屬學生傳達學院轉專業政策;
(六)各系要嚴格按照轉專業相關條款執行,實行系主任負責制;
(七)對學生提出的異議各系要認真對待,并向學生做出解釋。
第八條 轉專業學生的學費按轉入專業入學當年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九條 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院系 | 專業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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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系 | 園林技術、園林工程技術、園藝技術、 工程造價、園藝技術(油用牡丹栽培與利用方向) |
生態工程與旅游系 | 林業技術、森林生態旅游、食品生物技術、 空中乘務、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森林資源保護 |
信息與藝術設計系 | 計算機網絡技術、移動互聯應用技術、動漫制作技術、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軟件技術、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3G/4G移動通訊軟件開發工程師方向)、工業機器人技術、 計算機網絡技術(Java高級軟件工程師方向)、環境藝術設計、智能產品開發 |
經濟貿易系 | 會計、電子商務、市場營銷、電子商務(網絡推廣方向)、保險、 互聯網金融(銀行實務與管理方向)、互聯網金融(金融終端維護與管理方向)、 市場營銷(紅木制品鑒定與營銷方向)、網絡營銷 |
汽車與機電工程系 | 汽車營銷與服務、數控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 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 |
《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 年)》項目認定骨干專業:機電一體化技術
河南省重點建設專業:園林技術、園林工程技術、園藝技術、數控技術、森林生態旅游、動漫制作技術
河南省級教學示范專業:計算機網絡技術、會計、電子商務、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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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醫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1 11:0:00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1 11:0:02河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13新鄉醫學院本科招生網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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