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深入貫徹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和河北省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拘畔
1、學校名稱: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
2、學校代碼:13417
3、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4、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5、學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號
第四條 學歷學位: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成立于2002年6月,是國家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由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985工程優勢學科平臺”重點建設大學、國家“雙一流”學科建設高校華北電力大學與河北省電力公司按新機制、新模式合作舉辦的全日制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2004年經過國家教育部專家組評估為合格辦學單位。
第六條 學院擁有一支專業素質高、學歷層次高、結構合理的師資隊伍,并以華北電力大學優質教師資源為依托,學習借鑒先進的教學方法和教學理念,吸引名師來院任課。學院現有專任教師500余名,副教授職稱以上的教師占教師總數的40%以上,碩士學位以上的教師占教師總數的95%以上。
第七條 學院以創辦具有電力特色的全國一流獨立學院為宗旨,堅持“遵循教育規律、適應社會需求、加強教學基本建設、確保教學質量”的工作方針,按照培養“實基礎、重實踐、強能力”人才的總體要求,不斷加強實踐教學,成立了專門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大學生實訓與創業基地,為學生搭建起施展才華、發揮能力的平臺。
第八條 學院秉承華北電力大學“自強不息、團結奮進、愛校敬業、追求卓越”的華電精神,本著“辦一所負責任的獨立學院”的辦學理念,認真履行“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承諾,為學生知識、能力、素質全面協調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機構,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 招生工作領導機構下設招生辦公室,作為學院常設招生工作機構,負責實施學院本科招生日常工作,執行教育部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開展年度招生專業目錄編制、招生計劃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及分省計劃核對等工作,開展招生宣傳、招生咨詢、招生錄取等工作,履行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負責招生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網絡維護和信息發布管理,制定招生章程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院年度招生計劃:根據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院長辦公會審定后,報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學院總體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門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二條 分省招生計劃:學院根據河北省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本著“科學、穩定和教育資源公平分配”的原則,綜合考慮地域、生源質量、專業分配結構以及各。▍^、市)高考報名人數等因素,在參考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制定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經院長辦公會審定后,報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并報教育部備案。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院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并根據教育部和河北省當年頒布的有關招生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四條 提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圍內。平行志愿投檔的。ㄗ灾螀^、直轄市)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五條 學院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等專業由于專業培養與英語密切相關,建議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第十六條 學校錄取和專業安排以高考投檔成績為準。對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級招辦按照規定加分(或降分)投檔。
第十七條提檔和錄取過程中,我校均認可符合各省(區、市)招辦相關政策規定的加分(或降分)。
第十八條征集志愿:按照各省(區、市)投檔批次安排,未完成的計劃將進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高考綜合改革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錄取規則按照各省市公布的“3+3”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相應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執行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在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不設專業級差;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的專業安排參照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試院的排序規則執行。
第二十條除高考綜合改革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及有特別要求省份(江蘇、內蒙古)外,其他省(區、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不設專業級差?忌謹迪嗤瑫r,依據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若考生分數及專業志愿順序均相同,則按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忌袑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或尚有調劑計劃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江蘇省: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科目等級在BC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滿足上述要求后按分數優先原則依次分配專業。錄取規則參照江蘇省招委有關文件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即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錄取規則參照內蒙古招委有關文件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河北省產品設計專業(美術類):藝術本科批B段(即本科提前批B),不分文理。我校認可河北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并認可河北省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在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第二十四條 山東省產品設計專業(美術類):藝術類本科批,不分文理,選考科目不限。我校認可山東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并認可山東省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在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綜合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擇優錄取。美術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計算,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
第二十五條 錄取時,無往屆生和應屆生限制,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六條 考生應根據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填報志愿。
第二十七條體檢和專業限制: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環境工程、應用化學專業不適宜辨色能力異常(色盲、色弱)考生攻讀,考生在填報相關專業類時請謹慎報考。
第五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 學費:10000元/年。住宿費:600元/年。
第二十九條 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學前持《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相關機構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具體資助政策及辦理手續咨詢家庭戶籍所在地高中及教育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學院設有學生資助中心,通過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200元/年、3300元/年、4400元/年)、學院年度獎學金(500元/年、1500元/年、2000元/年)、學院勵志獎學金(2000元/年、3000元/年、4000元/年)、提供勤工助學崗位(100元/月-200元/月)等多種渠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號,郵編:071051
電話:0312-7523452/7523462
學院網址:http://www.hdky.edu.cn
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hdky.edu.cn
微信公眾號: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
第三十二條學院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312-7522700。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進行復查審核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石家莊鐵道大學轉專業政策
時間:2024-07-11 11:0:38石家莊鐵道大學本科招生網
時間:2024-07-11 10:0:47河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0 10:0:07河北醫科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0 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