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A等)項數3項及以上,初中畢業生實驗操作考查合格;參加集中統一招生的,各類高中集中統一招生考試中的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學科成績須達到合格(原則上按95%的合格率劃定合格分數線,下同)。
升入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中的中等職業學校"3+2"和"五年一貫制"高職班的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其綜合素質等級評定須6項評定全部合格(P等)及以上;其他學校與專業錄取的學生,綜合素質等級評定須4項合格(P等)及以上。
2."個別生"
"個別生"指符合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報考條件的杭州市區初中學校往屆畢業生和非杭州市區初中學校畢業生。
在各類高中招生錄取中,"個別生"中的應屆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要求參照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的標準執行,往屆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定等級為合格及以上是升入各類高中的前置條件。
參加集中統一招生的"個別生",升入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的,各類高中集中統一招生考試中的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學科成績須達到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