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府宏觀管理。各市縣政府要高度重視高考綜合改革,成立高考改革領導小組,統籌領導本地高考綜合改革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牽頭做好相關工作的調研和規劃,協同相關部門認真制定落實高考綜合改革工作任務的各項配套細則,建立健全管理與評價機制,引導學校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強化政府對本省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充分發揮高等學校在高考綜合改革中的主體作用。健全各級各類考試招生機構,加強考試命題等專業化隊伍建設,提高試題命制與考試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二)完善誠信安全制度。加強對考生、教師及考試工作人員的誠信教育和評價管理,健全學校、個人考試招生誠信檔案,積極營造誠信考試、公正選才的良好環境。加強對高中階段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指導,建立綜合素質評價學校信譽制度及相應的獎懲機制。健全相關部門協作機制,加強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安全管理。省級考試招生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報名、考試和錄取各項管理工作,完善公示公開、舉報和申訴等各方面的制度,切實維護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試招生秩序,為考生報考和高等學校招生做好服務工作,構建科學、規范、嚴密的教育考試招生安全體系。
(三)加強辦學條件保障。各市縣政府要在組織、制度、人事、經費等方面為高考綜合改革的實施提供強有力的條件保障,對高中學校可能出現的師資、教室、場館、教學設備等資源短缺問題,根據高中教育發展和考試改革要求做好充分準備。努力搭建區域資源共享平臺,解決資源不均衡的問題,滿足學校基本辦學需求。普通高中學校要創新機制,主動作為,深入挖潛,科學謀劃,統籌校內教學資源,滿足學生多樣化選擇的需求。
(四)提供專業力量支持。教學研究部門要依據本方案,結合教育部出臺的高中階段學校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制定我省高中學校課程教學組織實施指導意見,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加強學生生涯規劃教育,主動適應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的要求。要開展好相關的教研和培訓活動,組織省內外專業力量支持和服務改革。
(五)加強宣傳咨詢指導。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高考綜合改革各項政策、規定和要求的宣傳、解讀和培訓,促進高中課程教學改革與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有機結合。加強學生生涯規劃指導,培養學生自主選擇能力。創新咨詢服務形式,提高咨詢服務質量。
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時間安排已經公布,詳情如下:
海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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