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上,海南省教育廳負責人解讀《海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有關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表述稱,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海南將不再分文理科。
改革考試科目設置。一是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海南省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不分文理,每科原始分滿分150分,以轉換后的標準分呈現考生成績。外語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普通高中學生在修業期間可參加兩次外語考試,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校錄取總成績。
在新的高考綜合改革中,海南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以標準分呈現。海南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解釋稱,一方面實行標準分能夠準確地體現考生成績在考生總體中的位次,使不同學科的成績能夠進行比較,有利于考生報考高校,有利于高校選拔優秀新生,在評價和選拔上更為科學;另一方面,作為我國考試改革的一種探索,在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中,繼續保留一個實踐的樣本,供全國參考,也是對全國的積極貢獻。教育部相關司局負責人在聽取海南省相關實施方案匯報后認為,“海南是唯一采用標準分的省份,效果比較好,老百姓比較認可,可以堅持海南特色”。我廳專門就高考和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呈現方式召開了省外專家咨詢會,專家組認為:以標準分報告成績是國際通用做法。海南省20多年來堅持實行標準分報告高考成績的做法值得肯定,這種分數呈現方式,既有科學依據,也符合海南省實際,有利于不同類型的高校在海南的錄取。
二是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三是計入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此外,海南還將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兩依據、一參考”)。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研究提出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報考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并提前2年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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