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普通高中新生怎么錄取?
答:根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和藝術中考成績等第“非D即入”的原則,將考生中考成績和優惠加分相加后排序,根據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數的105%劃定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生成新生錄取數據庫。所有普通高中學校必須在新生錄取庫中錄取新生。指標生、特長生、直升生錄取最低分數線按照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執行。根據各學校的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志愿依次投檔。
普通高中招生按照直升生錄取、指標生錄取、特長生錄取和常規招生錄取的順序依次進行錄取。(1)直升生錄取。直升生為提前批錄取。直升生被錄取后不再參加其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2)指標生錄取。指標生根據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的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指標生被錄取后不再參加其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指標生若不符合要求,則按志愿與其他生一起參加統一招生志愿錄取。(3)特長生錄取。各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招收一定數量的特長生,其招生方案、術科組考方案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特長生報名和專業測試工作由招生學校組織。招生學校在公平公正地組織特長生專業測試后,按1:1.5的比例確定特長生專業測試上線名單,并將名單于5月26日前上交我局基礎教育科。逾期未交名單的學校,視為放棄該校的特長生錄取指標。根據特長生招生計劃在專業測試上線名單中按錄取檔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特長生。特長生未錄滿的計劃并入統一招生錄取計劃。(4)常規招生錄取。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的順序錄取,都按平行志愿錄取。平行志愿錄取的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先按考生錄取檔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檢索考生所填志愿,只要被檢索的志愿學校符合錄取條件,即錄取到該學校。當遇到多名學生同分時,采用同分比較原則找出優先者。①比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②按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的先后順序比較單科成績,直至找出優先者。(5)補錄。在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后,對招生計劃未錄滿的學校進行補錄工作。補錄只錄取參加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且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學生
湘潭中考分數線與錄取線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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