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退役軍人事務部了解到,該部與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記者注意到,往年提高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均由民政部組織實施,今年則轉由新組建的退役軍人事務部發布。
何為優撫工作?我國優撫對象包括哪些?近年來優撫標準有何變化?記者從退役軍人事務部獲取了權威解讀。
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每年超7萬
我國的優撫工作,是指國家和社會依法對以軍人及其家屬為主體的優撫對象實行物質照顧和精神撫慰,直接服務于國防和軍隊建設。主要包括對軍人等優撫對象的傷殘撫恤、死亡撫恤和社會優待。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規定,優撫對象包括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至2018年,我國已有861萬優撫對象納入保障范圍。
今年8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提高后,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別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
已有861萬優撫對象納入保障范圍
據退役軍人事務部介紹,近年來,我國優撫對象的保障范圍不斷擴大。
2004年以來,我國先后將7種對象納入國家定期撫恤補助范圍,包括初級士官、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等。
2004年,我國將初級士官納入評病殘范圍,并取消了患精神病義務兵和初級士官不能評殘的限制;2006年,將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納入國家定期生活補助范圍;2007年,部分參戰退役人員、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納入保障范圍;2011年,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當年惠及336.6多萬人,以后將惠及近1900萬人)、部分老年烈士子女、鈾礦開采退役人員納入保障范圍。
至2018年,我國已有861萬優撫對象納入保障范圍,實現了農村和城鎮無工作退役軍人撫恤優待的全覆蓋。2004年時,這一數字為480余萬人。
連年以10%-15%幅度提高定期撫恤補助標準
這是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第25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標準,第28次提高“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和“三紅”生活補助標準。
往年,我國通常在10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補助標準,今年將提標時間提前到8月1日。退役軍人事務部相關負責人解釋,主要是考慮到廣大軍人軍屬和退役軍人對“八一”建軍節的特殊情感,體現黨和政府對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關心關愛。
近年來,我國連年以10%-15%的幅度提高優撫對象定期撫恤補助標準,全面建立了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中央財政下達的優撫經費從2005年的76億元增加到2018年的463億元,實現了由保障優撫對象基本生活向提高生活質量轉變。
同時,在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方面,中央財政自2004年起每年投入1億元專項資金用于優撫對象醫療補助,2006年提高到15.3億元,2008年提高到20億元,2013年提高到23.8億元。
烈屬醫療、住房、子女入學等優待力度不斷加強
我國還于2004年、2011年兩次專門大幅提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一次性撫恤金標準。
我國已經建立烈士褒揚金制度,標準為烈士犧牲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并大幅提高烈士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僅此兩項就有約200萬元。
同時,我國不斷加大醫療、住房、子女入學入伍及退役就業等方面的優待力度,使烈屬的生活水平得到較好保障。
重大紀念日為優撫對象發放額外福利
結合重大紀念活動,國家也會為相關優撫對象發放慰問金。
2009年,國慶60周年期間,我國投入1.99億元,為部分新中國成立以前參加革命的傷殘軍人和老年優撫對象集中更換了新型假肢、助聽器等輔助器具。
2015年,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期間,我國為抗戰老戰士按照每人5000元標準發放了一次性生活補助金。
2016年,紀念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期間,我國為每位紅軍老戰士頒發了紀念章,并按照每人1萬元標準為紅軍老戰士發放了一次性生活補助金。
退役軍人有什么待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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