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注意: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屬于居住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投資創業、引進人才的,可不受上述條件限制,直接申領居住證。
1、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在當地就業、居住或者就讀的證明材料。
1、拍照:申辦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關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
2、提出申請:申辦人帶齊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3.填表審核:申辦人領取并填寫《浙江省居住證辦理/紹興市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審核;
4.領取憑證:審核資料齊全后,工作人員打印發放《浙江省居住證領取憑證》,并將資料錄入信息系統,上傳制證;
5.領取證件: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后,會通知申辦人,屆時申辦人憑《領取憑證》前往領取證件即可。
15個工作日辦結;首次申領居住證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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