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發展,推進建設。
二、工作任務
省“三支一扶”計劃招募約500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其中,招募派遣250名左右“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服務。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照原省公務員局、省民政廳、共青團福建省委《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閩人發〔2011〕30號)要求,實施市級“三支一扶”計劃。參加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相關政策待遇。
統籌做好在崗“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服務期滿考核及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跟蹤服務工作。三、宣傳動員
宣傳口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為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新福建貢獻力量。
各級“三支一扶”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廣泛開展“三支一扶”計劃宣傳活動。各高等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組織招募期間,請各地、各校在所屬網站和人才服務機構網站的首頁顯著位置與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三支一扶”網絡招募系統(以下簡稱招募系統,網址:http://www.fjbys.gov.cn/szyf/)建立鏈接。
四、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3、敬業奉獻,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
4、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0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服務單位所在縣(市、區)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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