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城市為了吸引人才或者讓當地大學畢業生直接留下來發展,相繼發布了人才補貼政策。那么2021年西藏人才補貼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碩士本科申請方法有哪些?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西藏人才補貼最新政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國辦發〔2019〕24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治邊穩藏的重要論述,按照全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部署,以滿足人民群眾就業創業需要為導向,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目標,面向城鄉各類勞動者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加快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http://www.lu100.cc
二、主要目標
持續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提高培訓針對性實效性,全面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三年共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21萬人以上,其中培訓6萬人以上、2020年培訓7萬人以上、2021年培訓8萬人以上。
三、大規模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
(一)對企業職工開展技能提升和轉崗轉業培訓。支持企業開展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脫產培訓、崗位練兵、技能競賽、在線學習等活動,自主開展適應崗位需求和發展需要的技能培訓。支持幫助困難企業開展轉崗轉業培訓,全額補貼在崗職工培訓經費。充分發揮行業、龍頭企業和培訓機構作用,引導幫助中小微企業開展職工培訓。對危化、礦山等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人員普遍開展安全技能培訓,嚴格執行培訓合格后上崗制度。在全區范圍內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現代學徒制培訓,三年共培訓新型學徒600人以上。鼓勵企業參與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實現學校培養與企業用人的有效銜接,支持企業與參訓職工協商一致靈活調整工作時間,保障職工參訓期間應有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對就業重點群體開展職業技能提升培訓。依托西藏技師學院、各級職業院校、公共實訓基地、大師工作室、培訓機構等,為農牧區轉移就業勞動者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兩后生”、登記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中職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等提供技工教育、就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等。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西藏自治區職業培訓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規定給予培訓補貼。持續實施職業農牧民培訓工程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素質提升計劃。推進技能扶貧,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和城鄉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低保家庭學員給予交通費補貼,補貼標準由各地(市)自行確定,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對接受技工教育的貧困家庭學生,按規定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政策,從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補助經費中列支;對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貧困家庭,按政策給予補助,從財政扶貧資金中列支。
(三)對有創業意愿的開展創業培訓。重點開展創業模擬實訓、網絡創業培訓、創業實習和創業者能力提升培訓,探索“1+X”創業培訓模式,將創業培訓、指導、服務貫穿于創業的各個階段,每年培訓2000人以上。完善創業培訓服務平臺,到2021年建成自治區級創業孵化基地10家。加強創業培訓項目開發、創業擔保貸款、后續扶持等服務。
四、激發職業技能培訓載體效能
(一)支持企業興辦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各類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或者吸納就業人數較多的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西藏技師學院(含技工院校)共建實訓中心、教學工廠、工作室、實驗室、創新基地、實踐基地等,開展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試點,對深度參與校企合作,行為規范、成效顯著、具有較大影響力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政策支持,企業開展校企合作的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院校的,根據畢業生就業人數或培訓實訓人數給予財稅用地等政策支持。支持企業設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企業可通過職工教育經費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政府按規定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助。支持高危企業建設安全生產和技能實訓基地。
(二)支持職業院校擴大培訓規模。通過校企合作、技術服務、社會培訓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為績效分配來源,培訓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學生培養課時量。內部分配應向承擔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一線教師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在院校啟動“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教育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分別負責管理監督考核院校外、院校內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實施。
(三)發揮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積極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校企合作、實訓基地建設的方式,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積極參與辦學、行業人才需求信息發布、就業狀況分析、培訓指導等。嚴格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師資、設備、場地等基本條件,規范和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培訓服務。鼓勵發展非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土地劃撥、規劃建設、金融扶持、設置審批、項目申報和獎勵評定等方面,逐步與公辦學校同等對待,并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政策。鼓勵地(市)、縣(區)培育發展壯大社會培訓,探索參訓人員自主選擇培訓機構的補貼辦法。
(四)發揮職業技能競賽引領作用。以世界技能大賽、全國技能大賽、西藏工匠選拔賽、西藏工藝美術大賽等為引領,推進各行各業廣泛開展崗位練兵和技能比武,搭建競賽標準與人才培養緊密銜接的技能人才競賽選拔機制。對在世界技能大賽、國家級一類職業技能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個人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對在自治區級一類職業技能競賽前3名的選手按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支持舉辦西藏特色傳統職業技能大賽,選拔技術能手和技能大師,對獲獎者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和政治待遇。
(五)強化職業技能培訓平臺服務作用。推進地(市)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運營,研究技工院校設立審批管理辦法,支持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升級為技工學校,同等享受國家支持技工院校的政策待遇。加強自治區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大師工作室建設,支持西藏技術能手、西藏工匠、西藏工藝美術大師、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申報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
五、加強職業技能培訓能力建設
(一)創新培訓內容。對將國家通用語言、職業道德、職業規范、工匠精神、質量意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環保和健康衛生、就業指導等內容貫穿職業技能培訓全過程的,在現行補貼標準的基礎上增加450元/人。圍繞市場需求開展家政、養老服務、托幼、保安、電商、汽修、電工、快遞、美發等技能培訓,以及現代服務業、新興產業以及智慧農牧業、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設等新產業培訓。加大工藝美術、藏香制作、藏式繪畫、民族歌舞、唐卡制作、藏式雕刻、藏毯及氆氌編織等傳統工藝技能培訓力度。
(二)拓展培訓模式。推動工學結合、校企合作、“工學一體化”的技術工人培養模式。支持企業、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建設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公共實訓基地、職業訓練院和互聯網培訓平臺,推進資源共建共享,推廣“互聯網+職業培訓”等方式。整合現有的農牧民培訓系統、全區職業培訓系統,建立統一的補貼性培訓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探索建立勞動者職業培訓電子檔案,實現培訓信息與評價、就業、社保信息聯通共享,提供培訓-評價-就業一體化服務。
(三)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建立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教師在職培訓和到企業實踐制度,到2021年,職業院!半p師型”教師占比達到50%,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專職教師比例達到30%。建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教師繼續教育制度,加大創業培訓師資培養力度。建立健全職業院校聘任專兼職教師辦法,暢通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到職業院校擔任教師的通道,學?筛鶕幹坪蛵徫豢杖鼻闆r,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招聘具有一線工作經驗的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民間技藝傳承人和在國家、自治區級一類職業技能競賽中分別獲得前三名、前二名的選手任教。完善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教師評價標準,提高技能實踐類成果和專業教學能力在職稱評審條件中的比重。
(四)健全技能人才評價機制。構建以職業資格認定、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為主要內容的技能人才評價機制,對未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工種,建立我區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目錄,實行動態調整。探索開展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面向社會征集第三方評價機構。民辦職業培訓和評價機構在政府購買服務、校企合作、實訓基地建設等方面與公辦同類機構享受同等待遇。制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辦法,開展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試點。支持建立職業培訓和評價協會。
六、完善職業技能培訓政策體系
(一)調整完善培訓補貼政策。將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由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調整為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將確有培訓需求、不具有按月領取養老金資格的人員納入培訓補貼范圍。勞動者可以在戶籍地和區內常住地、求職就業地參加培訓,由培訓所在地發證,培訓和鑒定補貼不受戶籍限制。對企業開展培訓或培訓機構開展項目制培訓的,可先行撥付30%的補貼資金。對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我區勞動者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二)落實培訓補貼政策。按照《實施細則》及其補充通知、《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藏人社發〔2017〕137號)落實補貼政策。職工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按照《關于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通知》(藏人社發〔2019〕47號)規定給予補貼,由企業自主用于學徒培訓工作。
(三)完善資金支持政策。將一定比例的就業補助資金、人才經費和行業產業發展經費中用于職業技能培訓的資金,以及從失業保險基金結余中按規定拿出部分資金,統籌用于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用于職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失業保險基金結余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單獨建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用于職工等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實行分賬核算、?顚S,具體辦法由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另行制定。企業要按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其中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培訓,可用于企業“師帶徒”津貼補助。落實將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提高至工資薪金總額8%的稅收政策。推動企業提取職工教育經費開展自主培訓與享受政策開展補貼性培訓有機銜接,探索完善相關機制。
七、組織實施
(一)壓實各級政府主體責任。自治區級要建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協調機制,形成自治區級統籌、部門參與、市縣實施的工作格局。各地(市)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建立季報、年報制度?h(區)要制定具體貫徹落實措施。鼓勵各地(市)、縣(區)將財政補助資金與培訓工作績效掛鉤,強化激勵、擴大規模,提升培訓質量和層次。
(二)構建齊抓共管工作格局。建立在政府統一領導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承擔政策制定、標準開發、資源整合、培訓機構管理、質量監管等職責,制定年度計劃,分解任務,抓好督促落實。發展改革部門要統籌推進支持職業技能培訓載體基礎項目建設。教育部門要組織職業院校承擔職業技能培訓任務。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積極參與培訓工作。財政部門要確保就業補助資金等及時足額撥付到位。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職業農牧民培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協調組織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協調組織;、礦山等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培訓。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公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機構及發證工作。國資、工商聯部門要指導企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支持鼓勵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以及行業協會參與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三)提高培訓管理服務水平。對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實施目錄清單管理,公布培訓項目和評價機構目錄,方便勞動者按需選擇。有條件的地(市)、縣(區)可采取公開招投標等方式購買培訓和評價服務。探索實行信用支付等辦法,優化培訓補貼支付方式。有條件的地(市)、縣(區)可對項目制培訓探索培訓服務和補貼申領告知承諾制,精簡流程和證明材料。加強對培訓機構和培訓質量監管,開展第三方評估。各地(市)、各有關單位每年年底前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落實情況,重點反映任務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建議。
(四)強化資金監督管理。各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以及培訓組織實施部門要依法加強資金監管,定期向社會公開資金使用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工作,保障資金安全和效益。建立健全職業技能培訓動態管理機制,對培訓質量低劣、以虛假培訓等套取、騙取培訓補助資金的培訓機構(企業),取消培訓資格,追回被騙取、套取的補貼資金,依法追究責任;對培訓工作中出現的失誤和問題要區分不同情況對待,保護工作落實層面干事擔當的積極性。
(五)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廣泛宣傳,逐步提升政策知曉度,幫助企業、培訓機構和勞動者用足用好政策。大力弘揚和培訓工匠精神,宣傳先進典型和事跡,并通過西藏技術能手、技能大師、西藏工匠、西藏工藝美術大師、高技能人才培養突出貢獻獎等評選活動,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技能成才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退役軍人有什么待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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