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貴州城市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2850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大學城 郵編:550025
辦學層次:高等職業教育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校性質:民辦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辦學特點:貴州城市職業學院是由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教育部備案、納入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校坐落在風景秀麗的花溪大學城,規劃占地1500畝,現有在校學生16000余人。學校建校以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質量立校、人才強校、文化鑄校、特色興校”辦學思路,踐行“求慧至真、篤行超越”校訓,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致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信念堅定、知法守法、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具有社會責任感、工匠精神、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努力建設區域一流、特色鮮明的高等學校。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 貴州城市職業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黨委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貫徹落實,招生錄取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 2020年貴州城市職業學院招收專科生人數按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分專業計劃見各省招生目錄)
第四章招生對象及錄取原則
第六條 面向生源省招收2020年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應(往)屆中職畢業生或同等學歷考生,實行考生自由報考,錄取分數標準執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專科錄取分數線。
第七條 外語語種:不限
第八條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九條錄取工作在省招辦領導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按照總分和志愿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
第十條 學校以省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錄取新生的依據,在120%投檔比例范圍內,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第十一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考試前必須參加所在。ㄊ小^)組織的專業術科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錄取時文化成績上線后,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獎勵助學措施
第十三條 所有專業收費均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鼓勵辦法,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學校通過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和社會捐助對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而輟學。
第十五條 優秀學生鼓勵辦法:貧困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2500-3500元/學年、品學兼優貧困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貧困學生還可在生源地申請助學貸款8000元/學年;學院“鴻源獎學金”最高6000元。
第六章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六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城市職業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普猩ぷ鳎蓪W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第十九條 有關學校各系、專業和詳細介紹可通過以下途徑了解:《貴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貴州城市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
附:
學校招生辦電話: (0851) 88308092 88308090 88308089(傳真)
學校網站:http://www.gzcsxy.cn
貴州醫科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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