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維護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學籍管理的嚴肅性,充分發揮學生的專業特長,調動學生學習的自主性,提高人才培養的質量,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安順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一般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
第三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轉專業:
(一)學生確有特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特長的;
(二)入學后因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轉入新專業學習的;
(三)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的;
(四)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或對應年級無原就讀專業的;
(五)根據就業形勢和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學校認為確實有必要調整少量學生專業的;
第四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轉專業:
(一)錄取總分低于擬轉入專業當年錄取線的(在擬轉入專業領域有較突出專長的,經學校批準可適當放寬);
(二)當年我校未在學生生源省份招生的擬轉專業學生,其高考總分低于擬轉入專業當年錄取總分平均分以下的;
(三)由?妻D入本科的;
(四)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如專升本、預科直升本科等),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六)應予退學的;
(七)入學時間超過兩學期的;
(八)學生在停學保留學籍、休學期間的;
(九)在讀期間受到嚴重警告或其以上處分的;
(十)無正當理由的。
第五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條的學生轉專業應通過原專業第一學期全部課程考核合格,本科學生成績平均績點應達到2分以上(百分制70分以上)、?茖W生各門課程平均分在70分以上的,可以申請轉專業。
第六條 學生轉專業的辦理程序
(一)每年4月,需轉專業的學生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經所在學院按相關條件及要求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進行全面初審,初審合格后報送教務處。
(二)每年5月,教務處會同學生處、招就處對所有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按相關條件及要求審核后,并通知擬轉入專業學院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專業綜合知識”考核及面試(需6名以上專業教師參加),擬轉入專業學院將考核結果及考核方案交教務處。
(三)每年6月,教務處、擬轉入專業學院按照擬轉入專業該年級現有學生數的5%擇優錄取(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優先錄。┐_定轉專業學生名單,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批,并將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向全校公布。
第七條 學生轉專業的考核內容及方式
(一)考核內容:以專業綜合知識為主不少于三門課程。特殊專業可由各專業學院根據自身專業特點確定考核內容。
(二)考核方式:筆試與面試相結合
第八條 學生轉專業后的學籍管理
(一)學生轉專業后,必須按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修完全部課程。如學生在原專業所修課程(教育教學環節)與轉入專業課程(教育教學環節)相近,經轉入專業學院認定可作為成績與學分記載。
(二)學生轉專業,根據對其專業綜合知識考核成績決定轉入對應年級或下一年級。對新專業第一學年未修的課程(教育教學環節)必須在轉入專業的第一學年內修完并參加考核,考核不合格按重修處理。
第九條 轉專業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進行,并執行公示制度。
第十條 本辦法解釋權在教務處。
教學單位 | 層次 | 專業名稱 |
---|---|---|
人文學院 | 本科 | 漢語言文學、歷史學、秘書學 |
? | 語文教育 |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本科 | 公共事業管理、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物流工程 |
? | 房地產經營與估價 | |
政法學院 | 本科 | 社會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城市管理 |
? | 法律事務 | |
特殊教育學院 | 本科 | 特殊教育、康復教育學 |
? | 特殊教育 | |
教育科學學院 | 本科 | 應用心理學、學前教育 |
? | 小學教育、學前教育 | |
體育學院 大學公共體育部 | 本科 |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 | 體育教育 | |
外國語學院 大學公共外語教學部 | 本科 | 英語、日語 |
? | 英語教育 | |
數理學院 | 本科 | 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 |
? | 數學教育、物理學教育 | |
化學化工學院 | 本科 | 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食品質量與安全 |
? | 化學教育 | |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 本科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材料物理 |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
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 | 本科 | 地理科學、土地資源管理、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環境工程 |
? | 地理科學 | |
農學院 | 本科 | 生物科學、農學、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 |
旅游學院 | 本科 | 旅游管理、文化產業管理 |
? | 旅游管理 | |
藝術學院 | 本科 | 音樂學、美術學、藝術設計學、環境設計學 |
專科 | 美術教育、音樂教育 |
省級特色專業:特殊教育、地理科學
省級特色重點學科:特殊教育學
省級重點學科:思想政治教育學、應用心理學
貴州醫科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41遵義醫科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39貴州醫科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34遵義醫科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