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困難職工援助中心”管理辦法、求職者要求職業介紹和技能培訓的,要填寫《求職登記表》和《培訓登記表》,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復印件,以及一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中介費嚴格按照市物價部門《收費許可證》核定的標準收取。
、對持《勞動模范》證件的求職者,免費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和培訓;對持有《下崗證》、《失業證》的求職者,免費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培訓費予以優惠。
、開展勞務市場調查,了解和收信用工信息,拓寬再就業渠道。
(二)信訪接待
、認真處理來信,熱情接待來訪,耐心傾聽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對職工來信來訪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登記,做到記錄清楚、處理情況歸檔。
、辦理信訪事項要認真負責,要依據有關政策,做到依法解答,注意做好思想工作,穩定情緒,化解矛盾。
、遵循“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原則。對應由上級機關辦理的信訪事項應及時報送,對應由其他部門和單位辦理的信訪事項,要及時轉辦。重大上訪情況要及時向分管主席報告,以便得到及時穩妥處理。
、對職工的申訴、控告、檢舉嚴格保密。
、與相關部門和單位建立聯系、通報、反饋制度,確保信訪有答復。
(三)法律援助
、援助事項
①職工勞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的勞動爭議案件。
②工會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援助對象
上訴到縣法院或縣勞動爭議仲裁和會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困難職工、勞動模范和工會干部。
、援助方式
①提供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政策咨詢服務。
②代擬法律文書。
③代理非訴訟案件;擔任勞動爭議仲裁、訴訟案件代理人。
、援助程序
①申請人填寫《法律援助申請書》;
②申請人提供有關證件和資料,包括身份證明、單位工會或上級工會出據材料等;
③負責審查有關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對于符合援助條件的,開展法律援助。
(四)生活救助
、救助范圍及對象
縣內企事業單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殊困難職工,以及市級以上勞動模范要求生活救助的,經核實符合條件的,每可給予一次性救助。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困難職工,持本單位工會證明,可酌情給予一次性生活救助。
①職工及其家庭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致使生活困難的。
②患大病、重。ù蟛♂t療保險規定病種)又未進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的(需提供原始病歷和醫藥費收據)。
③由于生活困難而造成子女輟學的(學校出具證明或持大專院校錄取通知書)。
④雙職工同時下崗,子女未成的;單親家庭,生活遭到困難的。
、為符合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尚未參保的困難職工,協調有關方面為其辦理“低!笔掷m。
六、資金來源
、社會捐助。在廣泛發動、堅持自愿的前提下,動員在旬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城鎮有固定收入的干部、職工和社會各界人士為困難職工奉獻愛心。擬每組織一次集中捐助活動,籌措一定資金。
、政府撥款。縣政府每預算一定的“困難職工救助款”用于困難職工救助。
、工會自籌?h總工會每從本級工會經費中籌措一點資金。
七、資金管理
救助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人管理。制定嚴格的使用和管理辦法,?顚S,并接受度審計監督。每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一次,自覺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救助金的發放,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救助對象的確定,每進行一次調查摸底。
八、組織領導
xx“困難職工救助中心”設立領導小組,由縣委、縣政府領導及縣總工會領導任正副組長,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經貿局、民政局、教育局、衛生局、工商局、地稅和國稅局、xx煙廠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xx縣“困難職工救助中心”設主任名、工作人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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