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廣州華夏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4268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城鰲大道東772號;郵政編碼:510935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疲
第七條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州華夏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荚囌猩,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錄取批次為?婆。
第十五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六條本校工程造價專業與廣東白云學院工程造價專業聯合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本!叭侄螌I緟f同育人項目實驗班”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學生,與本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單獨代碼招生,單獨編班。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生按五年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職學段學習,各項考核合格,并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獲得本校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通過轉段選拔考核合格的實驗班學生進入廣東白云學院試點專業學習兩年,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可獲得廣東白云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非實驗班學生,不得轉入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習。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茖哟纹胀悓I,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報考?圃盒F胀悓I至少須有1門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條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茖哟蚊佬g類專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普通高中學考,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一條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市),本?筛鶕魇〖壵猩k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二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忌稒n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四條美術類統考專業分檔時,根據廣東省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后的考生?忌稒n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豢忌环䦶恼{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七條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本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本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條經本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二條本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取消我省民辦高校和民辦中職學校收費備案以及住宿費核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657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醫藥衛生類專業:藥學、中藥學、護理、助產、中醫養生保健、中醫康復技術、醫學檢驗技術、口腔醫學技術、康復治療技術、衛生信息管理等10個專業16800元/生·學年;校企合作培養專業:建設工程管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新能源汽車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云計算技術與應用、計算機應用技術、市場營銷、旅游管理等9個專業學費18800元/生·學年;其它專業15800元/生·學年;住宿費1600-1700元/生·學年。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三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最新規定執行,并建立了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及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大學生資助、南粵扶殘助學工程、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
第三十四條申請條件和資助標準(按最新規定執行)
(一)國家獎學金
為激勵我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中央政府出資設立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疲ê呗殻┰谛I要剬W金的獎勵額度是普通本?粕咳嗣繉W年8000元。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
為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疲ê呗殻┰谛I覄钪惊剬W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學年5000元。
(三)國家助學金
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認定結果,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助學金的資助標準分三個等級,特殊困難等級為4000元/生·學年,困難等級為3300元/生·學年,一般困難等級為2300元/生·學年。
(四)國家助學貸款
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及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對快捷和方便,建議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最高可獲8000元/生·學年。
(五)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可以根據本人申請,獲得政府的教育資助,包括學費資助、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學生生活費資助以及其他獎助學金資助。具體以我省退役士兵教育資助相關政策為準。
(六)為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鼓勵高等學校學生積極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提高兵員征集質量,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復學的高等學校學生給予資助。申請對象為應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畢業生及退役后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對符合資助條件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或入學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本?粕可磕曜罡卟怀^8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在校期間已免除全部學費的學生不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政策;減免部分學費的學生,按減免后實際繳納的學費進行學費補償。
復學或通過技能考試考入我省高等職業院校的、生源地為廣東欠發達地區的退役士兵,每學年獲得資助為7000元。
(七)學校設立“一、二、三等獎學金”。
(八)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
(九)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助學崗位。勤工助學活動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學生通過勤工助學能夠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同時培養自立自強精神,增強社會實踐能力,緩解經濟壓力。
(十)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按照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規定,我校建立了“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十一)“三支一扶”助學貸款代償
畢業后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繼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基層工作滿1年,可申請代償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
(十二)建檔立卡學生免學費和生活費補助
高等教育階段生活費補助對象是2016年秋季學期起在校的廣東戶籍建檔立卡貧困戶普通高校全日制?茖W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學年7000元(由學生生源地扶貧辦發放)。
普通高等學校免學雜費對象是2016年秋季學期起在校,廣東戶籍的建檔立卡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學生,免學雜費(不含住宿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學年5000元(由學校發放)。
(十三)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大學生資助
資助對象是戶籍在我省少數民族聚居區,且小學和初中均在少數民族聚居區中小學就讀,2013年及以后通過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高校(含省外高校)的少數民族本?拼髮W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000元,資助周期為本?凭妥x期間。符合條件的少數民族大學生在入學前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民族工作部門申請。
(十四)南粵扶殘助學工程
只要是我省戶籍當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殘疾大學生(包括本?粕,都可以申請。資助標準為?粕咳艘淮涡再Y助10000元。符合條件的殘疾大學生向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五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7865222、87864999
傳 真:020-87868989
電子郵箱:gzhxzsb@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gzhxtc.cn
招生網址:http://zsw.gzhxtc.cn
第三十六條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陽斌
監督電話:020-87868961
傳 真:020-87868989
電子郵箱:815259174@qq.com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普猩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由廣州華夏職業學院授權廣州華夏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市)的規定為準。
廣東警官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13廣東警官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54華南農業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0 10:0:00廣東醫科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0 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