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
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九章 獎助學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3177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金鳳路18號;郵政編碼:519087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市人民政府
學校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說明:,教育部批復同意北京師范大學建設珠海校區。根據教育部、廣東省等有關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建設的要求,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21年停止招生。珠海分校學生按照入學時對應的招生代碼及校名頒發畢業證和學位證。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4+0中加合作辦學雙學位,教育部批準書編號:MOE44CA2A20131463N)專業學生達到畢業要求的,還可獲得加拿大圣瑪麗大學頒發的商學學士學位(Bachelor of Commerce Degree with a Major in Finance)證書。
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4+0中德合作辦學雙學位,教育部批準書編號:MOE44DE2A20141639N)專業學生達到畢業要求的,還可獲得德國品牌應用科學大學品牌設計文學學士學位 (Bachelor of Arts in Brand Design)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等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荚囌猩,承擔學校本科生招生政策咨詢和民主監督,聽取學校有關部門的招生工作匯報,提出招生工作改進建議,監督檢查學校招生有關工作。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在廣東省,學校錄取批次為本科批次;在其他。▍^、市)錄取批次以生源。▍^、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本科招生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生源質量調控,以及解決普通類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計劃等問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在廣東。
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十九條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市),我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我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我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文科類、理科類考生按照以下規則錄。
對于進檔考生,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各專業志愿間無分數級差。若無投檔總分排位,如投檔總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加分)擇優錄;若高考文化課成績仍相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者。相關科目比較順序:文科類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類為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考生按《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中有關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錄取。
第二十三條金融學(4+0中加合作辦學雙學位)、視覺傳達設計(4+0中德合作辦學雙學位)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
第二十四條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若不服從調劑,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報考金融學(4+0中加合作辦學雙學位)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15分(150分制),數學單科成績須達到100分(150分制)。
第二十六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市)招生辦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的轉專業政策按《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及學校2020年招生體檢實施細則(網址:http://zsb.bnuz.edu.cn/info/1009/3061.htm)執行。對于高考投檔成績達到錄取標準的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予以正常錄取。
學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及學校2020年招生體檢實施細則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條 經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二條 學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取消我省民辦高校和民辦中職學校收費備案以及住宿費核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657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表1 學費標準
科類/專業 | 學費標準(元/生·學年) |
普通類 | 22000 |
藝術類 | 29000 |
金融學(4+0中加合作辦學雙學位) | 49400 |
視覺傳達設計(4+0中德合作辦學雙學位) | 55500 |
表2 住宿費標準
宿舍房型 | 住宿費標準(元/生·學年) | 備注 |
六人間 | 1500 | 公共衛浴間 |
六人間 | 1800 | 獨立衛浴間 |
四人間 | 2200 | 無電梯 |
四人間 | 2300 | 有電梯 |
注:
1.原則上新生宿舍為六人間,學校每年將按照“同年級、同學院、男女分宿”的原則劃定新生住宿區域,并視實際工作需要做出適當宿舍調整安排。
2.該住宿費標準含學校為住宿學生免費提供的定額電、冷水、熱水(電:8度/人/月,冷水:2.4噸/人/月,熱水:1.6 噸/人/月,每學年按校歷規定的在校住宿時間提供,按現行價格免費水電合計422.8元/人/學年)。
第九章 獎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三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優秀新生獎勵計劃:學校對錄取的高考成績特別優秀的新生,按《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優秀新生獎學金評選辦法(修訂)》予以獎勵。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四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6-3683333
傳 真:0756-3683869
電子郵箱:zhzsb@bnuz.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bnuz.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bnuz.edu.cn/
第三十五條學校紀監審辦公室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王老師
監督電話:0756-3683003
傳 真:0756-3683003
電子郵箱:jijianshen@bnuz.edu.cn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學校辦公會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授權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政策調整,學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附: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
(一)考生須參加本省組織的相應類別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二)各專業錄取規則
1.舞蹈學專業
1)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舞蹈學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2)專業成績要求:達到對應省級統考(或聯考)類別合格成績。
3)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按750分折算)×50%+高考文化課成績(按750分制)×50%。若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課成績擇優錄取。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1)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2)專業成績要求:達到對應省級統考(或聯考)類別合格成績。
3)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按專業成績擇優錄;若專業成績仍相同,按語文科目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3.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4+0中德合作辦學雙學位)專業
1)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美術學和設計學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2)專業成績要求:達到對應省級統考類別合格成績。
3)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蝗舾呖嘉幕n成績仍相同,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按語文科目考試成績擇優錄取,視覺傳達設計(4+0中德合作辦學雙學位)專業按英語科目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三)未按專業劃定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份,按該省藝術類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四)健康標準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相關規定及我校2020年招生體檢實施細則(網址:http://zsb.bnuz.edu.cn/info/1009/3061.htm)。
(五)藝術類專業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視覺傳達設計(4+0中德合作辦學雙學位)專業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設計學類專業學習。
廣東警官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13廣東警官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54華南農業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0 10:0:00廣東醫科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0 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