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在即,高校開學報到時間入學指南考試及轉專業軍訓時間說明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公布情況,僅供廣大考生及家長參考!
廣州大學本科新生入學須知
1、新生 9 月 12 日報到,學生報到地點為廣州大學大學城校區和桂花崗校區。 其中經濟與統計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法學院、公共管理學院的新生第一學年在桂花崗 校區就讀,第二至第四學年在大學城校區就讀;其他學院的新生在大學城校區就讀。
2、新生報到需辦理下列報到手續:
(1)驗證錄取通知書,交存根;
(2)交黨團關系;
(3)查驗《廣東省公民兵役證》 (注:廣東籍 18 至 24 周歲男性學生) ;
(4)辦理遷移戶口手續(有關事項見附件) ;
(5)交納學雜費(各類新生的收費標準見附件繳費指南) ;
(6)辦理住宿手續(見附件) ;
(7)已辦理身份證者需交身份證復印件 1 份;
(8)交學生檔案(具體見須知第 4 條) 。
3、準備 5 張小 1 ?證件照用于填寫各種表格。
4、新生在報到時將本人檔案交到學院,再由學院集中送到檔案館;如由單位郵寄檔案的 請在報到時向學院報告,由學院匯總名單后報給檔案館(郵寄地址:廣州市大學城外環西路 230 號廣州大學檔案館阮老師收,郵編 510006) 。
5、特別提醒:新生在來校途中請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注意防搶防騙。
6 、了 解 更多 廣州 大學 衣 食住 行 及最 新通知 等 方面 的 信息 ,可以 在 廣州 大 學主 頁 (http://www.gzhu.edu.cn/)-->“相關鏈接”-->“迎新自助網”相關專題瀏覽。為便于新生在校期間 各項工作的開展,如各項獎助學金的申請等,請各位新生在來校報到前登錄“迎新自助網”如 實填寫好相關的采集數據(必填) 。在填報操作上如有問題,可 Email 咨詢網絡與現代教育技 術中心林老師(林老師的郵箱地址:lyq03148@gzhu.edu.cn) 。
7、報到地址:大學城校區:廣州市大學城外環西路 230 號 桂花崗校區:廣州市越秀區解放北路桂花崗東 1 號
8、各學院學工辦聯系電話 學校查詢電話:020-39366998 電話查詢網址:http://newsasp.gzhu.edu.cn/phoneSearch/index.asp
新生繳費須知
1、繳費方式:委托中國工商銀行統一劃收。
2、繳費時間:請同學于 8 月 23 日前將應繳學雜費足額存入工商銀行卡內,學 校財務處在 8 月 25 日至 27 日期間通過網上銀行統一劃款。
繳費標準
應收項目及金額 收費標準 學費(元)
合計 教材預收 (元)
住宿費
(元) 專 業
4,560 5,160 6,300 1,000 1,000 1,000
(元)
本科生文史、財經、管理、法學類專業 本科生理工、體育、外語類業 旅游管理(中法合作項目)專業
500 500 500
6,060 6,660 7,800 11,50
本科生藝術類專業
10,000
1,000
500 0
溫馨提示:1、工商銀行卡為學生在校期間用于繳納學雜費和發放獎助學金的專用銀行卡, 請妥善保管, 如遺失或損壞請及時到工商銀行(廣州大學學生宿舍 B4 棟 1 樓)掛失補辦,但不允許注銷。 補辦的銀行卡賬號不變(賬號≠卡號) ,無需再到財務處辦理變更手續; 2、隨通知書發放的《中國工商銀行個人業務開戶申請表》 ,請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填寫,同時 復印身份證一份(用 A4 紙、正反兩面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入學報到時一并交回所在學院; 3、存入專用銀行卡的金額應至少比應繳金額多出 11 元(如:某生的繳費金額為 6000 元, 銀行卡的存款余額應至少為 6011 元,其中 11 元為銀行卡年費 10 元和賬戶底額 1 元。銀行 卡年費為銀行所收取,不屬學校收費;若新生辦理的是首張工商銀行卡,入學后本人可直接 到工行營業網點柜臺辦理銀行卡年費減免手續) ; 4、因本人原因未按時足額繳費的,會導致入學后不能及時辦理學籍注冊手續; 5、銀行卡的具體使用方法詳見銀行的用卡說明書。
新生住宿須知
廣州大學桂花崗校區新生住宿費統一預收費標準:1000 元/學年(入住后根 據不同樓棟的住宿費標準退還多收部分,其中南 A 棟 950 元,南 B、C 棟 1000 元,南 D、E 棟 850 元) 。舍內生活設施齊全,網絡通信入室,各樓均有熱水供 應,各室均有新安裝的分體式空調(超配額外的電費另行交繳) 。 廣州大學大學城校區新生住宿費收費標準:1000 元/學年。舍內生活設施齊 全,均有中央空調設施(按大學城能源公司收費標準交費使用) ,網絡通信入室, 熱水供應到房,并配有公用的投幣洗衣機。 按照學校規定,學生公寓嚴禁使用自帶的洗衣機、電冰箱、各種電熱炊具 (電熱棒等)及不能正常使用的舊電腦等電器。為此,嚴禁把以上物品攜帶進 學生公寓。
廣州大學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本科新生戶口遷移須知
根據廣公(戶)字[2003]186 號文件通知的精神:凡考取普通高等、中專學校的新生, 入學時可自愿選擇是否將戶口遷入學校。 選擇不遷移戶口的學生,畢業時可持“畢業證” “報到證”回入學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 遷到用人單位;屬于農業戶口的學生,可根據本人意愿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農轉非”手續。 選擇將戶口遷來學校的學生,遷移戶口時請按以下要求辦理:1、必須于入學前將戶口遷出,并于入學報到時將戶口遷移證交給學校。公安機關只受理 當年的新生戶口入戶,不受理跨年度學生入戶。 2、戶口遷移證的遷往地址為“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 230 號” 。 3、戶口遷移證、身份證、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必須一致,不得用別名或曾用名代替,如 錄取通知書和遷移證上姓名不一致時須于遷出前改正;所持身份證號碼要與遷移證上的身份 證號一致。 4、遷移證上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號、出生地、籍貫、婚姻狀況、遷移原因、原住址、遷往地址等項目要齊全;出生地、籍貫要具體到市(或縣) 。遷移證的出 生日期應與身份證一致。 5、遷移證必須蓋遷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注:印章必須清晰可辨) ,簽發有效 期為 30 天;未領身份證的新生,遷出派出所需在“備注欄”注明未領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要到派出所掛失并由派出所開具報失證明,入學時連同戶口遷移證一起交給學校。 6、戶口遷至學校的新生請于入學報到注冊時將戶口遷移證原件、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及身 份證復印件各 1 張(復印件一?用 A4 紙、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面上)交所在學院。 受理截止日期:2015 年 10 月 10 日。 逾期不予受理。
廣東警官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13廣東警官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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