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各有關普通高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見附件1)、《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以及2016年全省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的要求,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縮小區域入學機會差距,拓寬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就讀重點高等學校升學渠道,提高我省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就讀重點高校的比例,現將我省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專項計劃內容、實施區域和對象
(一)實施高校與專業!案咝m椨媱潯闭猩盒榻逃恐睂俑咝:推渌灾髡猩圏c高校,招生學校及專業詳見教育部陽光平臺!暗胤綄m椨媱潯闭猩盒S晌沂〔糠值谝慌究聘咝3袚,招生專業以我省產業轉型升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支撐的理工類專業以及貧困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急需的農林、醫學、師范等專業為主,招生學校及計劃數詳見附件3。省招生辦公室在6月份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向社會、考生公布在我省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高校及具體專業。
(二)實施區域和對象。為落實教育部(教學〔2017〕2號)文“重點大學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要求,以及我省扶貧開發工作會議關于“重點支持原中央蘇區、欠發達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脫貧攻堅”的精神,2017年,我省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區域界定為原中央蘇區縣、欠發達革命老區縣、少數民族自治縣及我省原扶貧開發重點縣。實施區域共30個縣區,具體實施區域見附件2。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5〕63號)關于“在全省范圍內取消農業、非農業以及其他所有戶口性質劃分”的要求和實際,按照2016年國家統計局關于城鄉區域的劃分標準,根據2016年度廣東省最新行政區劃調整,我省將“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對象確定為上述實施區域中,除縣級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區〔即縣級政府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辦事處以及與之聯接的鄉(鎮)或街道辦事處〕之外的考生。具體實施區劃名稱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
(三)招生方式!案咝m椨媱潯钡匿浫」ぷ鲗嵭袉为毺顖笾驹(不得與其他自主招生類型兼報)、單獨投檔錄取,錄取時間原則上與自主招生同時進行。入選考生高考成績總分錄取要求,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暗胤綄m椨媱潯睂嵭袉为氃O置批次、單獨志愿、單獨劃線的招生方式,錄取時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均在本科第一批開始前完成錄取。
二、報考條件
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
(一)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實施區域,且為除縣級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區〔即縣級政府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辦事處以及與之聯接的鄉(鎮)或街道辦事處〕之外的戶籍?忌救司哂猩鲜鰠^域連續3年以上戶籍,戶籍時間計算節點為2017年8月31日。
(二)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高考成績預計達到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及以上。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高考成績預計達到省招生委員會確定的“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三、填報志愿
“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填報志愿時間與我省本科提前批填報志愿的時間同步,具體要求以省招生辦公室6月份印發的《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工作的通知》為準。在高考填報志愿時,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分別在“自主招生等(高校專項計劃)”欄目和“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地方專項計劃)”欄目填報相關一本院校和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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