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發布的《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獲悉,廣東高考科目及時間安排公布如下:
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安排
日期 | 考試科目及時間 | |
上午 | 下午 | |
6月7日 | 語文(9:00-11:30) | 文科數學/理科數學 (15:00-17:00) |
6月8日 |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9:00-11:30) | 外語(15:00-17:00) |
日期 | 考試科目及時間 | |
上午 | 下午 | |
6月7日 | 語文(9:00-11:30) | 數學(15:00-17:00) |
6月8日 | 英語(15:00-17:00) |
廣東高考將于6月7-8日進行滿分為750分
根據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發布的《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獲悉,廣東高考科目及時間安排公布如下:
1.高等學校招生實行全省統一考試,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其中數學分為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外語分英語、日語、德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種。文科綜合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
2.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科目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分為文科類(含外語類,下同)專業、理科類專業、體育類專業、音樂類專業和美術類專業,考試科目分別如下:
文科類專業的考試科目: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
理科類專業的考試科目: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
體育類專業的考試科目: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體育術科。
音樂類專業的考試科目: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音樂術科,或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音樂術科。
美術類專業的考試科目: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美術術科,或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美術術科。
3.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各科目考試成績以原始分形式呈現,語文、數學、外語的滿分值各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的滿分值各為300分?忌幕n總分由“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組成,滿分為750分。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考試成績以原始分形式呈現,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滿分值各為300分。
4.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繼續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基礎上的統一考試制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六門學科。其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
5.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卷面滿分值為100分,成績公布采用等級分,各科公布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100分-85分為A級,84分-70分為B級,69分-50分為C級,49分-25分為D級,25分以下不給等級。
6.普通高考英語科考試分別進行筆試和英語聽說考試。其中,英語聽說考試實行計算機輔助考試,考試時間約30分鐘,試卷滿分60分。英語聽說考試計入英語科總成績,占英語科總分(滿分150分)的10%。
7.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專業和高職(?)音樂、美術專業以及民辦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省統考涉及的音樂類、美術類專業,須使用省統考音樂術科、美術術科成績。省統考涉及到的其他本科藝術院校(專業)可直接使用省術科統考成績,經批準也可在省統考合格基礎上由院校另行單獨組織考試。
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原則上應使用省術科統考成績作為錄取的專業成績依據。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專業,由高等學校自行組織術科單獨考試;其他高等學校須經教育部或省招生辦公室批準,方可組織術科單獨考試。經批準自行組織術科單獨考試的有關高等學校或專業的術科考試成績只適用于本;虮緦I。
8.高等職業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實行“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3”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為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全國英語等級證書或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考試并頒發的“廣東省中等職業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證書”。退役士兵、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有意愿升學的考生可參加“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
9.“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成績以原始分形式呈現,各科滿分值為150分,參加“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的考生的總分成績由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成績合成。
10.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筆試)、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試題命制與答案及評分參考的制訂,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我省英語(聽說考試)和體育、美術、音樂術科考試“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的試題命制、答案及評分參考的制定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
11.各級考試機構要按照《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要求,為殘疾人考生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
12.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實行計算機網上輔助評卷,由省教育考試院委托有關高校承擔評卷任務。承擔評卷任務的高校要精心組織,加強管理,確保計算機網上輔助評卷順利進行。各高等學校、普通中學應按要求選派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作風正派、能勝任評卷工作的優秀教師參加試卷評判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對所選派的評卷教師實現科學管理,確保所選派的評卷教師嚴格執行評卷工作的各項規定和紀律,高標準、高質量完成評卷工作任務。
13.考生考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統計、合成并公布,由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通知考生本人?忌部赏ㄟ^電話和互聯網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忌鷮荚嚦煽冇幸蓡,可申請答卷復查。答卷復查范圍為答卷掃描是否準確,答卷是否漏評、錯評,成績統計合成是否有誤,不涉及評卷寬嚴。
14.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6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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