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分數線的確定:
(1)在各層次、各類別高等學校錄取資格范圍內,省招生委員會依據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分別以文化課統考總分按一定比例劃定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文化課統考總分和術科分數,按一定比例劃定體育類專業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藝術類考生文化課統考總分和術科分數,按一定比例劃定音樂類、美術類專業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高等學?筛鶕k學水平、專業培養目標要求以及生源情況,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國家和省規定的錄取資格必要條件范圍內,可自主制定本校具體的錄取規則,并在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中向社會公布。
(3)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錄取分數線: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的執行本科第二批次A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體育專項測試特別優秀的,錄取分數線不低于本科第二批次A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
(4)普通高校少數民族班、預科班以及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單獨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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