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
10.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在監考員清點答題卡無誤后,考生方可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荚嚱K了信號發出后答題,按考試違規論處。不得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否則將被取消考試資格。
(四)考生違規處理的有關要求
1.五年制單獨招生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2.每科考試結束后,各考點要及時匯總考生違規情況報省教育考試院中招處。
3.違規考生由考點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做出處理決定,并發出《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考生違規處理決定書》(附表3)。違規處理決定書編號為9位,年份后兩位(如取“15”)+88+考點代碼(最后2位)+3位流水號。
4.各考點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違規考生情況登記表》(附表4),按要求將考生違規處理結果(正式文件和EXCEL電子文檔)上報省教育考試院中招處。
5.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各考點的處理決定做出成績處理,并統一公布成績處理結果。
6.其他人員在五年制單獨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四、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巡視員工作職責和紀律要求
(一)工作職責
1.全面檢查了解當地試卷(答題卡)保密及考前各項準備工作,協助當地考點周密安排考試工作。
2.全面、認真地檢查考試組織及管理的各個環節,重點檢查考生考風考紀、監考人員執行考試紀律情況,協同考點主考研究處理考試過程中出現的違紀舞弊行為和突發事件,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如發生嚴重違紀舞弊行為及突發事件,各巡視組必須及時報告省教育考試院和省教育紀工委。
3.考試結束后,會同考點主考共同做好考試工作總結,形成巡視工作總結并在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報省教育考試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試處。
(二)紀律要求
巡視員要本著對國家負責、對社會負責、對考生負責的精神,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依法執考。在巡考過程中因徇私舞弊、不履行職責或包庇違紀舞弊行為而造成重大影響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評卷與成績公布
(一)五年制單獨招生考試文化課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在完成成績評定、分數統計后統一公布,并由市、縣(區)招生辦通知考生本人。術科成績分合格不合格,由招生院校在網站上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