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點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在準考證上規定的各科目的考試考場、座位號參加考試。
3.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計算器、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無線耳機)、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試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工具、用品等。
4.考生應在每科開考前20分鐘(第一科考試開考前30分鐘)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放在桌面靠走道邊上角以便讓監考員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條形碼和試卷后,須認真核對試卷和答題卡頁數,核對條形碼上的姓名、考生號與自己準考證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果有缺頁、空白頁、漏印及條形碼上的姓名、考生號與考生本人的姓名、考生號不一致的情況,應舉手向監考員提出更換。
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準確清楚地填寫答題卡上左上角的有關欄目上寫上本人的的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和座位號,并將條形碼橫貼在答題卡右上角的“條形碼粘貼處”欄框內。凡漏填、錯填、全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導致無法正常評卷的,為無效答題卡,責任考生自負。要保持答題卡清潔,答題卡不能折疊、撕破、穿孔。
5.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在開考信號發出前答題,按考試違規論處。
6.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點、考場。
7.考生須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忌仨氂2B鉛筆在答題區域內作答。在答題卡上的“選擇題答題區”內按答題卡示范樣式將對應題目的選項信息點“”涂黑。凡超出答題區域作答,以及不按要求填涂答題信息點的,其答案一律無效。如需修改,則要用塑料膠擦擦干凈。不準使用涂改液、涂改帶涂改。
8.考試時,考生要注意答卷、答題卡的擺放位置,以免被其他考生抄襲,造成考試被動違規。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在考點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
9.考試過程中,考生不得擅自離開考場。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方可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準在考點附近逗留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