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專業簡單來說就是學生由原專業轉入另一專業學習。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結束的時候,會給一部分學生轉專業的機會。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會對學生設置一些門檻,這些門檻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學校的規定會有很大的差別。如果你想大學轉專業,志愿填報時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報考學校轉專業的門檻!以下是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轉專業政策規定及條件,供考生參考。
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為更好地發揮學生的興趣和專長,尊重學生的志向和愛好,貫徹因材施教的指導思想,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轉專業工作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有關轉專業的工作方案應向學生公示,接受全校師生監督。我校教職工的直系親屬有提出轉專業申請的,教職工本人在相應年度需回避轉專業工作的各個環節。
第二條轉專業工作于每學年春季學期統一組織,其他時間不受理臨時申請,如遇學校專業調整、學生參軍退伍或休學創業后復學、學生突發健康狀況等特殊情況除外。
第三條院(系)應根據相應校區在辦本科專業的教學資源條件,積極提供接收計劃,各專業計劃接收人數原則上不低于本專業一年級學生人數的5%。在上級政策許可的范圍內,學生當前所在培養單位對申請轉出的人數、條件不作限制。
二、組織領導
第四條教務長辦公會負責審定轉專業管理辦法,審議處理轉專業工作中的特殊問題;教務部負責轉專業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各院(系)成立本單位的轉專業工作小組,由分管本科教學的領導、管理學生工作和教務工作的相關人員、各專業的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工作方案、受理咨詢、組織考核、提出擬接收名單等工作。
三、轉專業申請資格
第六條本科一、二年級學生,對其他專業有興趣或專長的,可在學校統一組織轉專業工作時,提出轉專業申請,以下情況除外:
(一)上級部門或者學校招生簡章對特定群體的轉專業有禁止性或限制性規定的(如強基計劃學生、外國語中學保送生、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學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等),按照相應規定執行;
(二)入學不滿一學期者;
(三)已在本科三、四年級學習者;
(四)曾按照轉專業程序轉過專業者;
(五)處于休學、保留學籍或保留入學資格狀態者。
第七條以下情況不視作已有轉專業記錄,相關學生具有申請轉專業的資格:
(一)以大類招生或寬口徑招生入校后,按相應程序確認到所對應的具體專業或選拔進入相應實驗班的;
(二)按照各類實驗班的動態進出辦法,進出實驗班但未改變專業名稱的(上級部門或我校招生簡章對實驗班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轉為公費師范生身份,但未改變專業名稱的。第八條公費師范生申請轉專業,或普通學生申請轉入公費師范生專業的,其申請范圍限定在相應校區、年級正在開辦的公費師范生專業之內,并需經過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并簽署協議后,方可生效。第九條因學校專業調整,必須對相關學生轉專業的,可在上級政策允許的范圍內轉專業,由教務部另行組織辦理。第十條參軍退伍學生、休學創業學生在復學時希望轉專業的,應在復學的同時向院(系)提交書面申請,并附上必要的相關材料,由教務部視具體情況,在上級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優先考慮。
第十一條學生因突發疾病等健康原因,在學校統一組織的轉專業時間之外確需轉專業的;或雖然存在第六條所述的(三)、(四)類情況,但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非本人原因,經院(系)或學校其他部門認定,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的,需提交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明,由教務部視具體情況酌情受理。四、工作程序第十二條學校統一組織的轉專業工作按如下程序辦理:
(一)發布通知:教務部發布轉專業通知,組織院(系)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年度計劃接收人數、接收條件、考核方式和內容、轉專業后是否需要降級、受理咨詢時間、進行考核時間等。
(二)公布方案:教務部匯總審核院(系)工作方案,并在教務部網站公布。(三)咨詢宣傳:各院(系)按照公布的時間和方式,接受學生咨詢,進行相關宣傳。
(四)學生申請:各院(系)組織本單位學生填寫報名信息(每人僅可填報一個目標專業),報教務部匯總審核轉專業資格后,由教務部轉發學生申請的專業所屬單位。
(五)組織考核:各院(系)組織考核,提出擬接收學生名單及接收后就讀的年級,報送教務部。
(六)名單公示:教務部對院(系)提出的擬接收學生名單進行復審,確定名單后在教務部網站公示。其中,需經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的,由教務部發函協商。
(七)學籍變動:對公示無異議的普通學生,及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反饋同意轉專業的公費師范生,由教務部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后,履行學籍變動手續。第十三條符合本辦法第九、十、十一條所述的情形,需要對個別或部分學生轉專業的,經學生所在院(系)、學生擬接收院(系)簽署同意意見后,由教務部審核是否符合受理條件,同意受理的,報教務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在教務部網站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學生履行后續手續。
五、其他
第十四條獲準轉專業的學生從下一學期開始修讀轉入專業和年級的課程。當前學期已選的通識課程應繼續修讀;專業課程可繼續修讀,也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退課手續。轉專業前修課程的成績及學分全部記錄在成績檔案中,課程類別由接收院(系)根據新專業的培養方案進行認定,新專業培養方案之外的課程,可按通識教育類選修課程認定。
第十五條轉專業學生應按照轉入專業的學費標準繳納學費,自獲準轉專業的下一學期開始執行。
第十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北京校區的全日制本科生,珠海校區可以參照執行或依據珠海校區的實際情況另行制定實施細則。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主管部門相應政策發生變化,按上級的最新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21級本科生開始實施,由教務部負責解釋,原《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專業選擇管理辦法》(師教文[2006]20號)相應廢止。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原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教育園區)是教育部批準設立、由北京師范大學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舉辦、進行本科層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建設珠海分校是北京師范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宏偉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教育部有關批復精神的指導下,珠海分校堅決執行北京師范大學提出的“資源國有、學校舉辦、市場運作、全新模式”的建校方針,堅決貫徹“以質量求生存,以創新求發展,以貢獻求支持,以共贏求合作”的發展思路,在學校建設與發展中大膽進行教學模式、管理方式、運行機制、國際合作以及產學研一體化方面的改革嘗試,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教育與科技產業復合發展、特色鮮明的綜合性改革實驗區,發展成為開放式、有特色、應用型高水平大學。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珠海分校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由北京師范大學負責。北京師范大學高度重視珠海分校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干部,負責分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珠海分校依托北師大的優質學科資源,著眼當代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致力于培養具有寬厚人文、科學素養和學科專業知識的應用型專門人才。建校以來,生源遍及全國二十七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港澳臺地區,在四川省和青海省一本批次招生,其余省份在本科批次或二本批次招生。2018年,錄取的廣東省外一本線上學生比例達到60%。2011年我校與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等63所高校被國家教育部制定列入2012年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的高校名冊,F有在校生達2.3萬多人。
珠海分校設有文學院、教育學院、管理學院、信息技術學院、不動產學院、物流學院、法律與行政學院、設計學院、藝術與傳播學院、外國語學院、工程技術學院、應用數學學院、運動休閑學院以及國際商學部等十四個學院(部),涵蓋8大學科門類的61個本科專業,形成了以經濟類、管理類及工科類等應用型學科為主體,教育類學科為特色,文學、藝術、法律、理學等傳統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學科布局。
1、了解轉專業的限制與信息
各高校轉專業都有一定的條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轉入冷門專業相對容易,轉入一些比較熱門的院系對學生的成績要求很高,而且轉專業的名額也少。
同時,各高校對轉專業的名額都有規定。所以在轉專業之前一定要提前找專業老師進行詢問允許轉專業所具備的條件。因為不同的學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樣。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準備。
2、努力取得優異成績
成績在轉專業的條件當中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有些熱門專業對名額限制較高,每個專業的限制名額只有幾名。
在實際操作中,都是以成績的排列來決定誰能成功轉專業,所以在大學期間一定不能掛科,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優異的成績。
3、辦好申請程序
教務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在這之前,要根據學校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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