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則,充分發展學生個性,培養適應產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的技術技能人才,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對《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規定》(番職院教〔2015〕41號)予以修訂。
一、基本原則
(一)轉專業必須是學生自愿申請,在學校教學資源允許的情況下,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辦理。
(二)學生轉專業必須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轉專業的程序和規定的時間辦理。
二、申請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轉專業:
1.學生確有某種特長或對某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轉專業之后有利于發揮所長;
2.學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3.因休學原因在復學時原專業已不再招生的;
4.上級文件規定或經學校黨委會(行政會)研究決定的其他可以轉專業的情形。
(二)下列情況不受理轉專業申請:
1.入學以來曾因違紀受到學校處分者(學校已對專業進行調整的情況除外);
2.統一考試(高考、學考、3+證書等)成績未達到擬轉入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學生;
3.學生申請跨招生類別轉專業的;
4.招生時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5.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申請轉入專業在其生源地不招生的;
6.已申請成功轉專業的;
7.休學(保留學籍)等學籍不正常的;
8.惡意拖欠學費的;
9.上級文件規定或經學校黨委會(行政會)研究決定的其他不能轉專業的情形。
(三)退役復學、創業休學復學的學生需要轉專業的,可適當放寬轉專業的規定,但是存在 (二)中第1、7、8條和跨學制者不受理轉專業申請。退役復學學生需提供退役證;創業休學復學的學生需提供以法人身份注冊的工商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股東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章程復印件及公司每月運營情況等證明材料,并經創新創業教育中心審核認定。
(四)不符合上述轉專業條件的同學,在原專業學習一年后仍無法適應,可適當放寬錄取分數線、生源地的限制,申請轉入下一年級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專業。
三、辦理時間和程序
(一)辦理時間
每學年第一學期新生報到后第一周和教學周第十八周分兩次受理轉專業申請,其他時間一律不受理轉專業申請。
(二)辦理程序
1.啟動轉專業申請后第一周內各二級學院根據本單位教學資源和報到情況,向教務處提供可接納的轉專業學生數(各專業已有人數加計劃轉入人數后總人數不超過原計劃招生人數)、測試科目和測試方式。測試科目一般不超過兩門,測試成績在測試結束后及時上交教務處。
2.教務處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各專業可接納轉專業學生數,測試科目和測試方式,各專業招生類型、生源地及統一考試最低錄取分數線。
3.學生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并符合申請條件,在第二周內提出轉專業申請交二級學院審核。
4.教務處協同各二級學院于第三周組織學生參加轉專業測試;
5.各轉入的二級學院根據學生轉專業測試成績和各專業轉入名額擇優選拔,并確定轉專業名單。各二級學院簽署意見后,報教務處審核、教學工作委員會同意,將轉專業結果通過學校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經分管校長批準,學校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結果,再由教務處下發轉專業通知單,并要求發布轉專業通知單后2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轉專業手續,若逾期不辦理轉專業手續則認定為自動放棄,此后不再受理轉專業申請。學校在辦理完成轉專業手續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專業調整情況提交學信網,供學生查詢。
6.轉專業通知下發后,各轉出的二級學院將學生的學習成績等檔案材料轉交轉入的二級學院。
四、異議與違規處理
(一)當轉專業結果公示出現異議時,教務處應及時組織調查異議情況,并將調查結果和收集的相應證據反饋給提出異議者。存在有爭議的,應及時提交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審議。消除異議后若有新增名單,須將新增名單重新在學校網站公示5天,然后進入下一程序。
(二)學生提供虛假材料或有其它相關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轉專業資格,依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三)學校經辦人員在辦理學生轉專業過程中違反規定的,由學校根據校規校紀處理。因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除追究違規直接責任人員責任外,根據領導干部問責相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涉嫌違紀的,按管理權限由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學費結算
學費收取方式:如轉入專業的專業學費與原專業不一致的,差額實行多退少補。
六、成績與學分管理
(一)如學生在原專業所學的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與轉入專業的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在課程性質、內容、學分數基本相同的情況下,成績有效,否則應重修。
(二)對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的必修課程和限選課程,如學生在原專業未修,應予以補修。
(三)轉專業學生畢業必須在彈性學制規定的時間內(三年制專業須在六年內、二年制專業須在五年內)完成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所規定課程的學習任務,并達到轉入專業學生畢業的學分要求。
教學單位 | 專業名稱 |
信息工程學院 | 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嵌入式技術與應用 |
珠寶學院 | 工業工程技術、寶玉石鑒定與加工、首飾設計與工藝 |
管理學院 | 連鎖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工商企業管理、電子商務、物流管理 |
財經學院 | 會計、審計、金融管理、國際金融、投資與理財 |
人文社科學院 | 旅游管理、社會工作 |
外語外貿學院 | 商務英語、商務日語、國際貿易實務、國際商務 |
建筑工程學院 | 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建筑設計技術 |
機電工程學院 | 工業設計、數控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藝術設計學院 |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產品藝術設計、皮具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動漫設計 |
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名單:藝術設計、珠寶首飾技術與管理
國家示范院校重點建設專業:玩具設計與制造、計算機網絡技術、金融管理與實務、裝潢藝術設計、酒店管理、珠寶首飾工藝及鑒定
《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 年)》項目認定骨干專業:建筑工程技術、國際商務、藝術設計、皮具藝術設計、投資與理財、金融管理、首飾設計與工藝、嵌入式技術與應用、環境藝術設計、會計
中央財政支持專業:皮具藝術設計等。
省級高等職業教育品牌建設專業:金融管理與實務、皮具設計。
省級高等職業教育特色建設專業:建筑工程技術、玩具設計與制造、嵌入式技術與應用、投資與理財、國際商務、藝術設計、首飾設計。
省級示范性專業:金融管理與實務、會計電算化、玩具設計與制造、模具設計與制造、酒店管理、計算機網絡技術、商務英語、裝潢藝術設計 、珠寶首飾工藝及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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