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政策文件要求和《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有關精神,為了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使學生有更大的學習發展空間,有利于學生按照自己的興趣和特長確定專業發展方向,有利于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轉專業的條件和程序
凡第一志愿組A志愿填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的廣東省內普通類考生,高考總分達到一定要求,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注冊手續者,學院予以獎勵。
第一條 學生根據自己的特長和興趣可申請轉換專業,擬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在讀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本科生。
(二)政治表現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紀守法,勤學敬業,富有上進心,身體健康。
(三)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四)經申請轉入專業所在系的認可。
第二條 轉專業的辦理時間:每年的5月、11月。5月可受理全院在讀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本科生轉專業的申請;11月僅受理當年9月入學的新生轉專業的申請。
第三條 受理程序:
(一)每年5月、11月上旬,各系組織學生填寫《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并須學生家長簽字確認。
各系應安排專職教師負責學生轉專業事宜,嚴格按照本辦法的第一條要求對學生申請表進行審核,并及時將經審核的申請表匯總至教務與科研部。
(二)每年5月、11月中旬,教務與科研部對各系申請表進行審核匯總,報主管院領導審批后,公布各專業的轉專業學生名單。
(三)每年5月、11月下旬,各系收到轉專業學生名單后,應做好學生轉出或轉入后的相關工作。
(四)各系的轉專業工作須嚴格按上述程序安排。在規定時間之外,不得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二章 轉專業的組織管理
第四條 所有轉專業的申請表須經系審批后報教務與科研部審核并備案。
第五條 轉專業學習的學生,可申請原所學專業作為第二專業,申請條件、時間、受理程序及學籍管理按《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參加原專業的期終課程考試。無故曠考、考試不及格者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七條 學生轉專業后,原已獲得的學分符合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要求的,經轉入系與有關任課教師確認后,予以承認;不符合要求的,可作為選修課學分。
第八條 轉專業的學生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規定執行。
第三章 附則
第九條 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生和普通類專業學生不能互轉專業。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與科研部負責解釋。
所在院系 | 專業名稱 | 授予學位 |
---|---|---|
音樂系 | 音樂學 | 藝術學 |
藝術設計與創意產業系 | 藝術設計學 | 藝術學 |
數字媒體藝術 | 藝術學 | |
公共藝術 | 藝術學 | |
醫學與健康管理系 | 醫學檢驗技術 | 理學 |
文學傳媒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 |
新聞學 | 文學 | |
網絡與新媒體 | 文學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文學 |
漢語國際教育 | 文學 | |
日語 | 文學 | |
法語 | 文學 | |
朝鮮語 | 文學 | |
商學院 | 工商管理 | 管理學 |
經濟學 | 經濟學 | |
市場營銷 | 管理學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經濟學 | |
旅游管理 | 管理學 | |
物流管理 | 管理學 | |
電子商務 | 工學 | |
國際商務 | 管理學 | |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 | 管理學 | |
文化產業管理 | 管理學 | |
金融工程 | 經濟學 | |
健康與護理系 | 護理學 | 理學 |
會計學院 | 會計學 | 管理學 |
財務管理 | 管理學 | |
審計學 | 管理學 | |
公共管理學系 | 行政管理 | 管理學 |
公共關系學 | 管理學 | |
人力資源管理 | 管理學 | |
電氣與計算機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工學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理學 | |
通信工程 | 工學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工學 | |
繼續教育學院 | 工商管理(行政管理) | 管理學 |
商務英語 | 文學 | |
法學 | 管理學 | |
動漫設計 | 管理學 | |
國際航空 | 管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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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別 | 項目名稱 |
廣東省特色專業 | 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 |
廣東省戰略新興產業特色專業 | 電子通信與軟件工程系 |
廣東省應用型人才培養示范專業 | 會計學應用型人才培養示范專業 |
廣東省綜合改革試點專業 | 行政管理學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 |
經濟學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 | |
漢語言文學專業綜合改革試點 | |
護理學專業綜合改革試點 | |
新聞學專業綜合改革試點 | |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綜合改革試點 | |
英語專業綜合改革試點 | |
完全學分制度下的英語博雅教育 | |
媒介融合背景下新聞學專業的創新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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