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調動和發揮普通本科生的學習積極性,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學習環境,更好地滿足學生個性發展需要,規范學生轉專業的管理工作,現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我院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普通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一章 轉專業的條件
第一條 學生入學后,一般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若學生轉專業更有利于發揮其個人專長,并符合有關轉專業條件,可申請轉專業。
第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般不予考慮轉專業:
(一) 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二) 由專科升入本科,或由外校轉學進入我院就讀者;
(三) 已轉專業一次者;
(四) 在校期間有違紀等行為受到行政或黨團組織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五) 已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低于2.5者;
(六) 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或聯合培養,未征得定向、委培或聯培單位同意者;
(七) 應作為退學處理或被開除學籍者;
(八) 三、四年級的學生;
(九)藝術類與非藝術類專業之間互轉者;
(十)不符合當年招生專業對文、理科生源限制規定的;
(十一)無正當理由者。
第三條 各二級學院可根據上述要求及本院實際情況,自行制定本學院學生申請轉專業具體條件,并報教務處備案。
第四條 下列情況的轉專業不受上述第二條第(一)、(五)項有關條件限制:
(一)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二) 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第二章 轉專業的程序
第五條 學生轉專業,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生所在二級學院資格審核后同意轉出,擬轉入二級學院綜合考核后同意轉入,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通過,經學校發文批準。
第六條 轉專業工作安排在每年的4月份開始,學校每學年統一辦理一次,每位學生只能選擇報轉一個專業。
第七條 受理程序:
(一)4月上旬,各二級學院按專業上報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計劃,填寫學校教務部門制定的“二級學院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表”,同時根據各學院實際情況,確定對申請轉入學生的轉入條件、考核方式和程序等,連同計劃表報送學校教務部門。
(二)4月上旬,學校教務部門對各二級學院接收轉專業的計劃進行審理匯總,報送主管校領導審批后,向全校學生公布各專業的接收轉專業計劃名額和受理程序。
各二級學院應安排時間,由具體負責教師或工作人員為學生提供相關咨詢。
(三)4月中旬,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填寫“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并在規定時間內交回所在學院,逾期不予受理。
(四)4月下旬,各二級學院對申請轉專業學生的材料進行審核,將其中符合有關條件并同意轉出的學生的申請材料報學校教務處辦理備案手續,再由教務處轉發給學生申請轉入專業所在的二級學院進行資格審查。各二級學院經審核并同意辦理轉出專業的學生名單,須在本二級學院內進行公示。
(五)5月底前,各二級學院按照公布的考核方式和程序,對符合轉入條件的申請學生進行全面考核,并將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和審核結果填入學校教務部門制定的“轉專業學生資格審核匯總表”,報送學校教務部門。
(六)6月下旬,學校教務部門對各二級學院報送的接收轉專業學生材料進行初審、匯總,在提交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通過后,以公示方式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并發布轉專業手續辦理指引。
(七)新學年第一學期報到注冊時,由學生到新學院統一辦理轉入學籍、學生證、注冊等事宜。
第三章 轉專業的組織管理
第八條 轉專業(轉入或轉出)的學生人數應控制在當年招生專業總人數的10%以內。各專業具體轉專業(轉入或轉出)的學生人數由各二級學院提出,報教務處審核匯總后送主管校領導審定。
第九條 跨校區轉專業由教務處根據相關校區宿位容量情況審核后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第十條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參加原專業當學期的期末考試。無故曠考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轉專業的學生必須按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總學分,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應嚴格按照轉入專業的要求審核。其在原專業已修讀且考核合格的課程,若課程名稱、學時、學分要求與轉入專業課程基本相同的,經二級學院及教務處確認,可予免修;其余課程可由二級學院部分認定為選修課學分。對尚未修讀,但轉入專業班已開設過的課程,應予補修。
第十二條 課程銜接有困難,應補修課程學分數達到轉入專業已修課程總學分數二分之一以上的學生,原則上應編入轉入專業的下一年級就讀。
第十三條 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從轉入的學年起按轉入專業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學校教務部門負責解釋。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電子與信息學院 | 通信工程(中興通訊創新班) |
網絡工程 | |
通信工程 | |
應用電子技術教育 | |
電子信息工程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機電學院 | 機械電子工程(師范,機器人方向) |
機械電子工程(機器人方向)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師范) | |
產品設計(工業產品設計,師范)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師范)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模具方向)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計算機科學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師范) | |
物聯網工程 | |
軟件工程(省級示范性軟件學院專業) | |
電子商務(電子商務師) | |
電子商務(師范)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師范) | |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科)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汽車與交通工程學院 | 交通運輸 |
汽車服務工程(師范) | |
汽車服務工程 | |
車輛工程(師范) | |
車輛工程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自動化學院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師范)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
自動化(師范) | |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 |
自動化 | |
智能電網信息工程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光電工程學院 | 光信息科學與工程 |
光源與照明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數學與系統科學學院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教育科學與技術學院 | 應用心理學(師范、本科) |
學前教育(師范) | |
教育技術學(師范) | |
數字媒體技術 | |
數字媒體技術(師范)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財經學院 | 稅收學 |
國際商務 | |
財務管理 | |
會計學(國際會計) | |
國際商務(師范)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
會計電算化(?疲 | |
財務會計教育(注冊會計師,師范) | |
會計學(注冊會計師)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法學與知識產權學院 | 法學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師范) | |
市場營銷 | |
人力資源管理 | |
物流管理 | |
物流管理(師范) | |
公共事業管理 | |
行政管理 |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 | 日語 |
商務英語 | |
英語(翻譯)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文學與傳媒學院 | 網絡與新媒體 |
廣播電視編導 |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
漢語言文學 | |
漢語言文學(對外漢語,師范) | |
新聞學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 產品設計(首飾設計) |
環境設計 | |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師范) | |
工藝美術(師范) | |
服飾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方向) | |
動畫 |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
工業設計(師范) | |
工業設計 |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 音樂學(舞蹈,師范) |
音樂學(師范) |
國家特色專業
序號 | 高校名稱 | 專業名稱 | 批次 |
1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 | 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 | 第四批 |
2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 | 漢語言文學 | 第六批 |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獲批廣東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 ||
序號 | 專業名稱 | 所屬學院 |
1 | 工藝美術 | 美術學院 |
2 | 會計學 | 財經學院 |
3 | 自動化 | 自動化學院 |
4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電學院 |
5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科學學院 |
6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與傳媒學院 |
7 | 通信工程 | 電子與信息學院 |
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工藝美術
廣東省特色專業:電子信息工程、會計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工業設計、建筑電氣與智能化、物聯網工程、應用電子技術教育
廣東省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工商管理、會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財務管理、漢語言文學、機械電子工程、網絡工程、信息與計算科學
廣東省應用型人才培養示范專業:軟件工程、財務會計教育、通信工程、英語、視覺傳達設計、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自動化
廣東省戰略新興產業特色專業:智能電網信息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2020年廣東技術師范大學錄取結果查詢網址入口及錄取結果公布時間
2020年廣東技術師范大學錄取查詢入口,高考錄取結果查詢網址登錄
2020年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天河學院高考錄取通知書什么時候發放,附EMS快遞查詢方法
2020年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天河學院高考錄取結果什么時候出來及查詢系統入口
2020年廣東技術師范大學高考錄取通知書什么時候發放,附EMS快遞查詢方法
廣東警官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13廣東警官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54華南農業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0 10:0:00廣東醫科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0 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