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綜合執法工作總結開頭結尾模板范文第2頁
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為主的法律知識專題培訓,堅持“每月一法”的學法普法方式,廣泛開展公共法律知識和專業法律知識的培訓學習,組織全局干部職工開展了年度普法知識考試,合格率達100%。
(二)加強領導,健全隊伍
為切實推進農業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及時調整充實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科室、中心、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普法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政策法規科,具體負責普法學習和推進全州農業系統依法行政工作。在單位領導的重視和上級業務部門的關心支持下,全州成立了19個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經過編辦批準的10個,未經過編辦批準自行成立的9個,編批率達52.63%。全州有農業綜合執法人員181人,均辦有四川省行政執法證件,全州現有執法車輛3輛,占應配備數的15.79%;取證設備8件,速測設備20臺;建有農產品質量檢測室1個。
(三)規范決策行為,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實行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堅持重大行政決策須經法制機構就決策事項是否符合法定權限、擬制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以及決策內容是否合法等進行合法性審查。在制定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對經濟社會發展可能產生重大影響或者對群眾切身利益可能產生影響的行政決策事項之前,堅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向有利害關系的群體公開征求意見,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專家對重大決策事項進行可行性論證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堅持重大決策集體決定制度,對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由負責人集體開會審議決定。單位工作職責清晰、分工明確,工作流程規范、高效、便捷、透明,便民服務體系健全,服務制度落實到位。實行了信息和政務公開制度,公開范圍、方式、時限明確,內容準確。在日常執法檢查工作中,嚴格執行農業部農業行政執法“六條禁令”和四川省行政執法“十不準”制度,并結合全州農業部門法制執法工作實際,建立健全完善了農業執法工作制度16個,規范工作流程圖41個,落實完善了“一個窗口受理、統籌協調、規范審批、限時辦結”的行政審批運作方式,切實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四)改進執法方式方法,有效化解爭議糾紛
全面推進農業依法行政工作,切實改進農業行政執法的方式方法。全州農業系統認真貫徹落實農業部《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農業行政許可聽證程序規定》和《農業部實施行政許可責任追究規定》,認真執行《四川省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暫行辦法》、《四川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和《四川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不斷結合我州行業工作實際,積極探索改進執法的方式方法。目前全州農業系統執法主體明確,落實了農業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亮證執法制度和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執法人員執法行為規范,嚴格依法履行執法職責,遵守執法程序,無行政不作為、慢作為、濫作為現象發生。執法方式適當,在執法中堅持了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制度,積極推行說理式文明執法方式。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適用正確、適當。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范和標準明確,無“以罰代法”、“釣魚執法”和“養魚執法”等行為發生。認真做好單位行政復議工作,行政復議受理渠道暢通,今年沒有發生行政復議案件。建立健全完善農業行政糾紛調解制度14個,單位行政調解制度健全,行政調解流程規范,行政調解工作有專門分管領導、承辦機構、辦公場所。行政投訴制度完善,投訴渠道暢通,受理、處理程序規范、責任落實,今年未發生行政調解和行政投訴案件。
(五)自覺接受監督,完善落實保障措施
嚴格按照州政府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依法接受人大、政協和司法機關監督。積極向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專項報告依法行政工作情況;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主動聽取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司法監督,認真辦理州人大代表、州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及批評、建議。自覺接受公眾和社會輿論監督,認真貫徹落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規范性文件報備率達100%,全面完成了今年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時報送了法制工作相關總結和報表。單位依法行政工作領導機制健全,落實了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行政首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年初制定工作安排,把依法行政工作與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考核,定期召開辦公會議聽取依法行政工作匯報,研究和解決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落實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知識和法律知識定期培訓考試制度、依法行政工作表彰獎勵制度。落實了農業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將依法行政工作納入單位目標考核、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并把考核結果作為對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單位法制工作機構、工作人員職責明確,人員落實到位。
(六)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年活動,推進依法治農進程
為切實履行法律法規賦予農業部門的法定職責,確保行政權力在法定范圍內實施,全面建立健全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文書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杜絕發生行政執法不公、執法不嚴和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促使執法人員執法理念明顯提升、執法作風明顯轉變、執法水平明顯提高,逐步實現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按照州依法行政辦《甘孜州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年活動工作方案》(甘依法行政辦函〔2015〕1號)要求,一是清理行政執法主體,規范委托行為。嚴格按文件要求開展執法主體清理,規范委托行為,并在清理的基礎上,及時向州依法行政辦上報了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單位地址、聯系電話及本部門主體資格來源所依據的7部法律、29部法規、規章和“三定”規定。目前除植物檢疫一項由國務院《植物檢疫條例》規定直接授權給我單位下屬的植物檢疫站外,我單位沒有委托授權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和行政強制等行為。二是落實執法人員資格制度,規范執法隊伍。嚴格按照法律和國務院、省政府有關規定,對單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了全面清理,沒有發現無執法資格的人員履行行政執法的情況,沒有聘用合同工和臨時工從事農業執法工作,并按時向州依法行政辦及時上報了清理整頓情況。依托甘孜州農業局網站,建立了行政執法人員信息化管理系統,將行政執法主體、依據、職責權限等數據錄入行政權力運行平臺,向社會公示,實行動態管理,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加大執法人員培訓力度,按時組織單位行政執法人員開展專業法律知識培訓和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在培訓的基礎上實行45歲以下閉卷、45歲以上開卷的方式進行了考試,考試合格率達100%。三是建立完善程序制度,規范執法流程。切實加強行政執法制度建設,結合全州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參照農業部的相關規定,制定完善了關于告知、陳述和申辯、聽證、時效、送達、執行等行政執法程序制度16個,對全州農業行政執法環節和步驟進行了具體規范,做到了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程序公正。嚴格執行證據制度,行政執法人員嚴格遵守農業部制定的證據規則和取證程序,行政執法調查取證行為規范,沒有出現過“釣魚執法”、“養魚執法”等問題,在實際執法工作中做到了取證合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不枉不縱。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權利,耐心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并盡可能地調取其他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相關證據,做到證據確鑿充分。將單位執法范圍、執法依據、標準條件、程序步驟、具體時限及責任追究、監督形式等及時在州農業局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四是改進執法方式,規范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了單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行為,堅持處罰法定、公正公開、處罰教育相結合、無救濟即無處罰等行政處罰原則,堅持實行罰繳分離制度,沒有發生“以罰代法”和“以罰代刑”等行為。認真執行四川省農業廳制定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和規范,沒有出現因執法的隨意性而被投訴和舉報的現象發生。堅持為“三農”服務的宗旨,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積極推行行政指導、說理式執法方式,認真落實“先教育規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處罰”的“三步式”柔性執法程序。
(七)突出重點,綜合整治
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方案,堅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以開展農資市場集中專項整治、農機安全、植物檢疫為重點,切實開展打假護農行動,維護農資市場經濟秩序,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利益。在春秋季節集中力量,針對全州的實際情況和農資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以農藥、種子、肥料為重點,以生產企業和批發商為主要對象,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主要內容,采用日常抽檢監督管理,集中專項整治和根據舉報重點調查以及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品種突擊檢查等方式,按照“橫向到底,縱向到邊”的要求,及時查處各類農資違法案件和銷售禁用、限用高毒高殘留農藥、過期農藥案件,力爭從源頭上堵住違規農資進入市場,將假冒偽劣農資消滅在農民購買之前,減少坑農、害農、損農行為的發生,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八)全面規范行政審批工作
行政審批事項實行了“兩集中、兩到位”,結合今年開展的第七次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對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清理,按照向州審改辦報送相關材料。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進駐州政務服務中心,“入駐率”達到100%,“即辦率”達到95%以上,“限時辦結率”達到100%,沒有出現行政審批事項體外循環和雙頭受理現象。以建設服務型機關為抓手,以完善高效便民服務體系為依托,以優化流程、縮減環節為重點,建立健全完善了《甘孜州農業局行政審批工作管理制度》、《甘孜州農業局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和《甘孜州農業局行政審批窗口管理制度》等11項制度,嚴格按照州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的通知》(甘組通〔20xx〕55號)文件“配優、配強窗口工作人員”的要求,選派了思想品質好、工作責任心強、政策業務水平高、服務熱情周到、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備行政審批相應資格的正式工作人員4人駐州政務服務中心農業局窗口,并確保窗口工作人員相對穩定。按州政務中心要求,堅持主要領導每季度、分管領導每月、主管科室每周五到窗口現場辦公工作制度。加強窗口作風建設,要求工作人員在審批工作中保持嚴謹的工作作風和過硬的思想作風,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全局意識、法制意識、責任意識、效率意識和廉潔意識,切實做到“依法審批、快捷便民”,不斷完善審批服務。努力做到想為辦事群眾所想、急為辦事群眾所急,將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理念直接體現在工作態度和精神面貌上,表現在為辦事群眾的親切服務上,自覺落實在具體的審批工作中,努力把農業行政審批窗口建設成為便民惠民、依法行政、親切服務、展示形象的平臺。今年,全州共計辦理駕駛證1697本,行駛證5904本,登記證書5904本。
(九)切實抓好政務公開工作
一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將政務公開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列入單位重要議事日程。調整充實了領導機構,落實了人員分工,納入局內部目標管理。二是提高認識,完善制度。把推進政務公開工作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要舉措,切實轉變部門職能,不斷實現管理創新,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三是結合單位業務工作實際,為簡便易行、方便群眾和利于監督,制作了“穩、固、顯”的內容。日常工作中,充分運用會議文件、工作簡報、便民資料、辦事指南、新聞媒體等形式,依法公開辦事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為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提供優質、高效、便利、快捷的服務。
三、推行農業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取得的成效
(一)法定職責得到了梳理規范
通過開展農業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進一步明確了法律、法規和規章賦予農業部門的法定職責,通過在執法實踐工作中不斷學習,逐步將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農業投入品管理、動植物檢疫防疫監督、農業資源環境保護、農民權益保護、農業生產安全監管、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管理、農業產業發展促進等方面的標準制定、質量監測、風險評估、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行政指導等法定職責細化分解,落實到崗位,責任到人。
(二)推行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突出了執法主體
推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規范化,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將原分散在各科、室和技術推廣、經營服務機構中的行政處罰權剝離出來,有效地克服政、事、企不分的狀況,使執法機構專司執法,規范了執法行為,解決了過去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不公平現象,體現了農業行政執法的公正性,也使農業系統的推廣、經營機構能夠專心致志抓好本職工作,促進科技與生產的結合。同時,將過去的多頭執法、分散執法改變為現在的綜合執法,也有利于明確和突出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較好地解決過去農民對農業案件投訴難、處理難、維權難的問題。
(三)形成了執法合力,提高了執法效力
推行農業綜合執法,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有效地克服過去執法機構分設過細帶來的人、財、物分散和執法無力、資源浪費的狀況,形成執法合力,提高了執法的威懾力和辦案效率。執法隊伍實現了專職化,執法人員一心一意搞執法,認認真真學法律,不僅掌握實體法,而且熟悉程序法。便于規范學習制度,更新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推行農業綜合執法規范化,還有利于對一些重大、疑難和復雜案件進行集體研究,并能夠在短時間內形成快速反應能力,從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樹立了執法權威,重塑了部門形象
過去農業執法職能分散,有些執法部門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農民有事難求,農業案件投訴難,處理難,甚至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推行綜合執法規范化,便于加強內部管理,一個部門對外,有效地克服過去分散執法那種手段落后、力量分散、力度不大的狀況。推行農業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使農業部門在社會上的影響擴大,威信增強,地位提高,得到了領導的支持,社會的認可,重塑了農業部門新的執法形象。
四、執法車輛編制落實情況
根據省農業廳《關于核定農業系統執法執勤用車編制事項的通知》(川農業函〔2015〕76號),我們及時加強與州財政局銜接,配合州財政局及時下發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財政局關于核定農口系統執法執勤用車編制事項的通知》(甘財農〔2015〕37號),對省財政廳下達給我州的農業執法執勤用車編制及時作了安排。加強對執法執勤車輛編制落實情況的督促,目前全州已將省下達的7輛車輛編制全部落實到位,已購置執法車輛3輛。嚴格按照省農業廳《關于加強農業系統執法執勤用車使用管理的通知》(川農業函〔2015〕169號)要求,加強對執法車輛的管理,未發現有違規違紀現象。
五、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在上級業務部門和局行政的關心下,我州農業法制執法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執法條件不斷得到改善和提高,但與省內其他兄弟市州相比,我州的農業綜合執法工作還存在諸多的問題和不足:
(一)政策法規科人員嚴重不足。政府機構改革后,局內各科室人員進行了調整,政策法規科承擔局行政安排的職責外業務工作太多,人員嚴重不足;
(二)培訓力度有待加強。農業行政審批信息管理涉及的信息種類多、數量大,而各縣上報材料的格式又不符合要求,需要加強培訓和規范;
(三)執法經費欠缺。近年來隨著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案件的增多,農業執法工作地位尤為重要,日常執法監管工作必須加強,但由于各種原因,執法經費欠缺,執法裝備差,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業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農業綜合執法支隊有牌子無編制,沒有專門的執法人員來開展綜合執法,全州農業綜合執法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和規范;
(五)農業法制、執法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還有等進一步提高。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不斷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緊緊圍繞州委、州政府提出的依法治州和法治甘孜建設目標,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快提升農業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為主線,以執法為民和保障民生為根本,以突出綜合執法,強化專項整治,全面履職盡責為重點,不斷開創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新局面,為切實推進全州農業跨越發展、農民持續增收保駕護航。
(一)繼續加大宣傳培訓力度,不斷提高農業系統干部職工和全州廣大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意識。
(二)按照州法建辦的統一安排部署,在今年開展中期評估工作的基礎上,認真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
(四)加強執法監督,規范行政行為和執法行為。
(五)加強行政審批工作,繼續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
(六)加強對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
(七)積極配合相關科室切實做好依法防范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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