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那么2018年山西加班工資如何規定的,山西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如何計算的,小編整理了關于山西加班工資的相關知識。
在企業一線工作,上夜班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公司訂單多的時候,夜班更是家常便飯,可是夜班津貼太少了,每晚只有5元錢的標準已經執行了20多年,去年職工在職代會上提過提案,今年的解答是:國家沒有新文件出臺,每晚5元錢夜班津貼不違規。
應建立與職工工資聯動機制
據記者了解,不少企業的夜班津貼是根據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工資水平、物價情況和企業制度制定的,當時工廠的倒班工人每月能拿到比白班工人多幾元錢的夜班費。按照當時的物價水平,幾元錢的補貼作用還算不小。
1、《勞動法》只對工作時間進行了明確規定,至于實行什么工作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無論實行哪種工作制,都不能背離法律規定的8小時/日,40小時/周,167.4小時/月工作時間,任何超出時間都屬于加班,應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相應加班費。從這個意義上講,長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時間同為8小時,工作時間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給勞動者帶來的不便,通常情況下會分別發給中班和夜班數額不等的中、夜班費。
每天8小時工作制是沒有任何異議的,根據工作需要8小時全是夜班也是允許的,但如果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則應按規定支付加班費。
2、如果白天工作達8小時,晚上還要上夜班,那么算是加班,平日按工資標準算,周末按工資標準的兩倍算,法定節假按工資標準3倍算。
3、加班也是有時間限制的,超出時間限制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