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企業退休養老金政策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3月27日通報:廣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提高。據悉,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同意并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廣西從2016年1月1日起給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從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自今年1月1日起,廣西將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幅度為2013年我區城鎮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這也是我區自2005年以來第十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自治區人社廳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目前,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正在推進養老金調整工作。企業退休人員若有疑問,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了解相關情況。
廣西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繳費年限因素掛鉤
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核批準,本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間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范圍為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據介紹,此次調整仍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普遍調整主要體現公平,并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多繳多得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具體調整標準為:普遍調整部分,在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8元基礎上,按退休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計算,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
適當傾斜部分。一是對至2013年12月31日已年滿70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從年滿70周歲起,每年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二是對至2013年12月31日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在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后,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1902元計發。
廣西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
27日從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從2015年1月1日起,廣西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可享受此政策。這是2005年以來廣西第十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漲幅為2013年廣西城鎮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
此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并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核批準。為體現公平,調整方案對全區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進行普遍調整,將養老金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因素掛鉤,并在此基礎上適當提高企業高齡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
具體調整標準為:普遍調整部分,在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8元基礎上,按退休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計算,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適當傾斜部分,一是對至2013年12月31日已年滿70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從年滿70周歲起,每年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二是對至2013年12月31日仍在廣西艱苦邊遠地區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在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后,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1902元計發。
此次調整將惠及全區約172萬企業退休人員。退休人員如有疑問,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了解相關情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