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河北省政府批準,從2016年7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本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6年7月1日起執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各檔次分別為1650元、1590元、1480元、138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7元、16元、15元、14元。
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項目包括國家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績效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和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不包括按規定應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不包括支付給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艱苦崗位、露天采礦、流動施工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補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以小時計酬為主,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4小時,每周累計工作不超過24小時的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除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構成項目外,還包括應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
最低工資標準為應發標準。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含試用期、學徒期、見習期、熟練期等以及以勞務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單位的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制度是維護勞動者最基本的勞動報酬權益的重要保障手段,最低工資標準是依法確定的保障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剛性底線。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傳力度,切實抓好最低工資制度的貫徹落實,要及時跟蹤用人單位特別是小微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最低工資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指導貫徹落實,對違反最低工資制度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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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河北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共為1573名農民工追討工資2035.87萬元,有效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定州市摸索并落實了“三金”和“三機制”,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叭稹睘楣べY保證金、工資預儲金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應急周轉金。“三機制”分別為公檢法與人社部門聯合建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移送聯席會議制度、拖欠薪酬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機制以及失信企業黑名單制度。
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群眾投訴舉報案件91起,結案90起;向公安機關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6起,公安機關刑拘3人,網上追逃1人,2起尚在偵辦。檢察機關批準逮捕2人,公訴2人,人民法院依法判決2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