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調整社保繳費基數達到3064元,意味著到手的工資又要減少了。
根據最新的《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第十條:在確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是否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時,下列項目不計入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伙食、交通、通訊、培訓、住房補貼;
(五)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一次性獎勵; 以及《安徽省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第五章薪酬待遇規定,我們基層特定崗位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2倍的標準確定。 按照目前六安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250元,縣區1150元,也就是說,我們基層特定崗位的工資在扣除五險一金的基礎上確定為2500元和2300元。然而,目前我市的基層特定崗位的工資依舊是最低工資的2倍再除去五險一金~! 希望市人社局能夠出臺正式的文件,規范基層特定崗位的工資標準,維護基層特定崗位的基本權利。
最低工資標準是硬性“門檻”
與工資指導價不同,最低工資標準可以視為一項硬性“門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因而,每次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都受到勞動者的關注。